12 歲孩子為傢教老師私下“買單”兩萬多,老師稱是孩子“硬塞”的

03-01

現代快報訊 (記者 孫玉春)父母在外打拼,子女在傢 " 敗傢 ",這種事情不罕見,但如果 " 敗傢 " 的是才 12 歲的男孩,就有點奇怪瞭。近日,南京市民盧女士向現代快報記者反映,去年傢裡請瞭一名數學傢教,不料孩子成績未見增長,卻發現孩子背著自己,拿傢裡的卡刷瞭兩萬多,用於老師的各種消費。" 孩子未成年,這多半是老師唆使的啊,這不是把孩子嚴重帶偏瞭嗎,師德何在?"

班主任喊談話 發現兒子愛 " 送手機 "

據盧女士稱,兒子去年下半年上的初一,2017 年 11 月份,班主任老師喊她去談話,言談中流露出擔憂,原來兒子在班級出手大方,已經買瞭一部蘋果 4 和一部蘋果 5S 給班裡同學。

△孩子手機裡的蘋果電腦、手表等訂單 孫玉春 攝

深入交流後她得知,兒子此舉還不是別人硬逼的,而是自己想跟同學搞好關系或者做什麼事,就主動給人買手機。

在驚訝氣憤之餘,盧女士突然想到,最近手機上收到的提示,銀行告知她的信用卡有兩萬元左右的賬單,可是這些賬單是怎麼來的,她一時還搞不清楚,她決定回去仔細查一下。

這一查不要緊,她發現在過去的一段時間,兒子通過手機已經消費瞭兩萬多元!其中包括蘋果電腦、IPAD、蘋果手表等。

找瞭個傢教老師 卻來瞭個 " 啟蒙大師 "?

盧女士告訴現代快報記者,兒子 2017 年暑假小學畢業,她在學校附近給孩子找瞭個托管班,但是上瞭 10 天不到,覺得效果不好,就要求退班。

當時托管班的負責人於是就給她推薦瞭托管班的看管老師張某,張老師就到瞭她傢做孩子的數學傢教老師。張某 30 多歲,跟孩子似乎很合得來。

" 一開始,是一周一次課,後來一周兩次,三次。到暑假裡,幹脆天天都來。" 而這一切,都是孩子要求的,光是補課費花瞭三萬左右。

可後來盧女士發現,事情有貓膩。她通過查詢手機裡的記錄才發現,自己的信用卡上就刷瞭一萬七八千,其中包括一臺 10288 元的蘋果 PRO 電腦,一臺 5188 元的 IPAD,一部兩千多的蘋果手表等,而這些東西最後一查問,全部到瞭張老師的手裡面。盧女士說,她反復詢問兒子,起初孩子根本就不肯講,後來慢慢的開導,才說瞭出來。孩子告訴她,從暑假開始,自己就用微信綁定瞭一張爺爺奶奶給壓歲錢的卡,刷光瞭裡面的近萬元。後來才動用瞭媽媽的一張信用卡。

至於支付密碼,盧女士說自己用的是兒子的生日。平時自己支付時不註意,早就給孩子偷看瞭去。而讓她尤為氣憤的是,買瞭兩萬多的東西,可是這位張老師既沒跟她反映問題,也沒有如實告知," 不是他唆使孩子,又能是什麼呢?"

△張某的住址被添加到孩子的手機上 孫玉春 攝

而且,荒謬的是,最後連傢裡的保姆也給 " 卷 " 進去瞭。手機購物有些是兒子直接幫老師代付,地址填老師的住址;有些如蘋果系列產品都是寄到她的傢裡,保姆都會代收並 " 藏到 " 床底下,然後張老師上門裝在包裡帶走。據稱,12 歲的小傢夥也買瞭一部價值 5000 元左右的手機給保姆。

傢教老師:大部分東西都是孩子 " 硬塞 " 的

事情真相到底如何?現代快報記者也聯系瞭張老師。據盧女士稱,張老師一直自稱是某公辦中學老師,不過 3 月 1 日,記者到該所中學核實,得知並沒有這個人在該校任教。

對於記者就此的疑問,張老師表示,這個他不想回答。但是對於盧女士的 " 指控 ",他有話要說,因為大部分的東西,都不是他要求孩子買的。

" 就說那部 1 萬多的電腦,那是孩子自己買的,我都不知道。我還問他‘買電腦幹嘛,傢裡不是都有麼?’ " 張某說,孩子買瞭又不敢拆,不敢給媽媽看到,就讓他代保管。

此外,盧女士特別提到,在之前用壓歲錢給張老師買的零碎物品中,包括運動鞋、電飯煲、內衣等,甚至包括兩條狗,分別價值兩千和一千多元!對此,張某直喊 " 冤枉 "," 我租房子的,哪裡會買狗。是她傢孩子買瞭狗,非要我幫著去車站拿,說不然狗狗就餓死瞭。" 據稱,後來張某把兩條狗都送人瞭。

△據稱這是張某的悔過書 傢長供圖

張某說,他並不是看到盧女士傢有錢,所以才動心讓孩子幫他買大額的商品。其中有很多因素,包括盧女士的傢庭是離異傢庭,很多錢是孩子爸爸私下給的,孩子在認識他之前,已經有過很多出格的舉動,比如花大錢買兔子、小飛鼠等。他認為,自己也想盡力,但孩子雖然本質不壞,可是習慣不好,而且不肯學習,所以他不認為自己帶偏孩子。

" 我承認自己確實做得不對,不過,我已經把錢都退給盧女士瞭,而且還多退瞭,有些東西是孩子拆過的,包括狗,都讓我認瞭。"

律師:老師可能涉嫌盜刷信用卡

江蘇鐘山明鏡律師事務所的許輝律師表示,在這起事件中,如果這些東西都是孩子自己購買的,放在老師那邊,或者贈予老師,在物品價值不高、尚在孩子認知范圍內的情況下,贈予是有效的。但是如果超出孩子的認知范圍,應該是無效的,而且作為一個老師,應該也能分辨出來,孩子的監護人可以行使撤銷權。

而如果相關的購物和刷卡行為,是老師做出來或者教唆孩子做的,那就涉嫌盜刷信用卡瞭。如果超過 5000 元,就構成違法。不過就此事來看,不一定構成觸犯刑事。

此外,許律師認為此事有很重要的傢庭原因,由於傢庭教育的缺乏,孩子對錢沒有認識。尤其是現在,剛過完春節,孩子零花錢多、紅包多,他也經常發現,鄰居孩子會購買一些垃圾食品。孩子對錢的把握、控制力畢竟不強。因此傢長們應該在給零花錢上有所節制,確實需要什麼再給孩子錢,更不能拿錢代替關愛。

(編輯 餘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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