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溺死 2 歲侄女,原因竟是想獲死刑!??

09-11

近年來,因為抑鬱癥引發的自殺事件屢見報端。日前,永州零陵區也發生瞭一件悲劇事件,一名患有精神分裂癥和抑鬱癥的李姓女子將自己年僅 2 歲的侄女溺死。讓人震驚的是,她的理由竟然是希望自己被判處死刑以達到自殺的目的。 9 月 11 日,記者從永州市零陵區的一份起訴書獲知,李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已於日前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今年 1 月 13 日 11 時左右,患有精神分裂癥和抑鬱癥的李某在她居住的傢中,看到 2 歲的侄女小劉在她的傢中玩耍,於是產生殺死小劉,然後被判處死刑來達到自殺的目的的想法。於是,李某在她傢中的地下室,將小劉按壓到一個紅色塑料桶內的水中,將小劉溺死。經鑒定,李某實施殺人行為時,具有限定(部分)刑事責任能力。

2017 年 1 月 17 日,李某向公安機關投案,在芝山醫院被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民警帶回調查。零陵區檢察院認為,李某意欲殺人償命以達到自殺的目的,故意實施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致一人死亡,經鑒定作案時具有限定(部分)刑事責任能力,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但李某系限定(部分)刑事責任能力人,應同時適用 "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

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

瀟湘晨報記者周凌如 實習生劉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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