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傢發展改革委今天對我國 18 傢聚氯乙烯樹脂“ PVC ”的生產經營企業實施價格壟斷的違法行為做出處罰,對違法企業分別處以上一年度相關市場銷售額 1% 至 2% 的罰款,共計 4.57 億元。這是我國《反壟斷法》實施九年來,對國內企業開出的最大一筆罰單。
18 傢企業吃國內反壟斷最大罰單
聚氯乙烯樹脂“ PVC ”是生產電線電纜、農用薄膜、各種包裝材料的主要原料,廣泛用於建築建材、醫療器械、傢用電器、快遞等行業。經查明,涉案的18 傢企業從 2016 年 3 月起,就開始通過微信群交流、召開會議等手段達成並實施瞭統一漲價的壟斷協議。這一行為違反瞭我國《反壟斷法》,導致國內“ PVC ”市場價格不到半年漲幅超過 40%,嚴重破壞瞭市場競爭秩序,加重瞭下遊企業成本。
國傢發展改革委反壟斷部門依法對牽頭主導的湖北宜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中鹽吉蘭泰鹽化集團有限公司處以 2016 年度相關市場銷售額2%的罰款。對處於從屬地位的新疆中泰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等 16 傢涉案企業,處以 2016 年度相關市場銷售額 1% 的罰款,上述 18 傢涉案企業共計罰款4.57億元。
據瞭解,這是我國《反壟斷法》實施九年來,反壟斷部門對國內企業開出的最大的一筆罰單,涉案 18 傢企業,跨 11 個省自治區,企業類型包括央企、國企和民營企業。
壟斷手法:微信群裡醞釀漲價協議
記者在采訪中瞭解到,這次企業串通漲價的行為幾乎都是利用社交通訊軟件在網上約定而成的,大大增加瞭隱蔽性,但法網恢恢,執法人員對案件線索的突破同樣是通過互聯網。
據瞭解,2016 年底,國傢發展改革委接到下遊行業協會和企業反映“ PVC ”原材料價格異常上漲的舉報,反壟斷部門立即開展瞭執法調查。在調查初期,就發現 18 傢 PVC 生產企業在去年 3 月到 12 月期間以“西北氯堿聯合體”的名義多次召開會議。
雖然數據高度吻合,但辦案人員在調查過程中卻沒有發現任何有關約定漲價的紙質協議,企業相關負責人也都否認曾經約定共同漲價,沒有核心證據,調查工作進入膠著狀態。在案件幾乎陷入僵局的時候,辦案人員在一位企業負責人建立的微信群裡發現瞭線索。
國傢發展改革委發壟斷局反壟斷二處 曾川 介紹,微信群參加的人員就是各傢涉案企業的相關的負責人,他們在微信群裡交流價格信息,說“今天你漲多少明天我漲多少”,或者“我們這 18 傢企業,在下周共同漲多少”。
辦案人員告訴記者,微信群裡不僅有企業公佈價格執行表提議漲價,其他涉案企業都積極響應表示支持,前有提議,後有響應,這就形成瞭一個非常完整的橫向價格壟斷協議。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 時建中 指出,對於橫向壟斷協議,一般認為隻要有兩個或以上競爭者,本來應該是競爭的,如果達成瞭一個限制價格限制數量限制市場的協議,就構成瞭一個橫向的壟斷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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