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陌陌”找男友 以借錢和賣車為名實施詐騙

10-31

今年 30 歲的女子陳某某通過陌陌結識一名男子後,兩人多次發生性關系,事後,陳某某以急需用錢為由,向對方借錢,卻遲遲不還,接著,她又謊稱有一輛奔馳車欲低價售給對方,從對方手中騙得定金 3 萬元。近日,陳某某因涉嫌詐騙罪在合肥市廬陽法院出庭受審。

今年 3 月初,被害人譚某某在社交網站 " 陌陌 " 上結識瞭被告人陳某某。之後,兩人多次發生性關系。3 月中旬,陳某某以朋友急需用錢為由,向譚某某借款,並從中擔保,承諾十日內還款。到期後,陳某某未能還款,譚某某多次索要,陳某某謊稱其有一輛奔馳車要出售給譚某某,譚某某表示其無力購買。

陳某某遂多次勸說,低價引誘,最終譚某某決定購買,並於 4 月 7 日通過微信轉賬 3 萬元給陳某某,作為購買奔馳轎車的定金。陳某某收到該款後,假意與譚某某約定車輛過戶時間,之後又以各種理由拖延。

譚某某察覺被騙,多次找到陳某某,要求退款。陳某某無奈之下,向譚某某出具一張收條,承諾如車輛不能正常交付,將於 5 月 18 日之前退還定金。之後,便斷絕與譚某某的聯系。

5 月 15 日,譚某某向警方報案。8 月 23 日,陳某某在六安被民警抓獲歸案。次日,陳某某的男友代為賠償譚某某 4.5 萬元,並取得譚某某的諒解。

庭審中,陳某某對檢察機關指控的事實和罪名均表示沒有異議。公訴機關認為,陳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詐騙他人財物,價值人民幣 3 萬元,數額較大,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歸案之後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也退賠瞭被害人損失,取得瞭被害人諒解,可從輕處罰,建議對其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本案未當庭宣判。(魯巖 合肥晚報 ZAKER 合肥記者 李後祥)

精彩圖片
文章評論 相關閱讀
© 2016 看看新聞 http://www.kankannews.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