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肺復蘇起事端 按壓骨折被起訴”一案開庭

11-25

新聞到底:心肺復蘇惹蹊蹺 暈倒者 12 根肋骨骨折咋回事?

新聞回放:9月7日齊女士到康平縣迎春路上的 " 燊醫堂大藥房 " 買藥時,突然出現猝死癥狀,藥房的孫先生立即對其進行心肺復蘇急救。齊女士被救過來瞭,卻造成12根肋骨骨折。出院後,齊女士稱隻因孫先生給瞭一片藥吃,才出現意識不清。於是,10 月 20 日,齊女士以 " 因被告給藥錯在先,又在搶救過程中造成我受傷 ",一紙訴狀將孫先生告上法庭,請求法院依法 " 判令被告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

" 心肺復蘇起事端 按壓骨折被起訴 " 一案開庭

昨天,廣受關註的 " 心肺復蘇起事端按壓骨折被起訴 " 官司在康平縣人民法院開庭,經過兩個半小時的審理,主審法官宣佈休庭,待合議庭合議後再決定對相應證據予以確認,當庭未做出宣判。

當日上午9時許,審判長宣佈開庭。

8時19分29秒,孫先生正對齊女士進行急救。視頻截圖

8 時 22 分 56 秒,齊女士已清醒過來,並坐在瞭地上,身邊的孫先生正分別給120和齊女士傢人打電話。視頻截圖

首先進行的是法庭調查,先由原告方進行陳述。原告本人講述瞭9月7日到 " 燊醫堂大藥房 " 買藥的經過,原告代理人宣讀瞭起訴狀(以上9月17日曾報道過)。原告方表示," 因被告給藥錯在先,又在搶救過程中造成我受傷 ",並造成經濟損失,請求法院依法 " 判令被告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

原告方稱,依據《民法通則》規定瞭侵害公民身體並造成傷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並賠償損失。被告人給自己造成瞭損傷,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被告的陳述是,要求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是:一、原告發生猝死癥狀後,在需要緊急搶救的情況下,被告為搶救生命造成原告肋骨骨折,屬於急救過程中難以避免的損傷,被告的施救行為是為挽救原告的生命,體現的是生命高於一切。二、原告說被告給服用瞭硝酸甘油一事根本不存在,也沒有任何證據表明,原告是服用瞭硝酸甘油中毒後出現的猝死狀癥。因此,原告的猝死是自身原因造成的。原告到醫院後,經檢查除骨折外,還有低血鉀癥,而這個病癥如不及時治救會危及生命,所以原告的猝死癥狀是因低鉀血癥所致。三、原告在起訴書說,蘇醒後感覺疼,認為被告施救不正確,如果施救不正確,原告又是如何蘇醒的,原告蘇醒瞭說明施救是正確的。

被告進一步解釋說,當人出現猝死癥狀時,在無任何搶救設備的情況下,進行心肺復蘇是必要的,而這種情況出現肋骨骨折等是正常現象,與骨折相比生命是最重要,在這種緊急狀況下,搶救生命才是第一位的。

同時,被告方表示不同意賠償。被告稱,這起案件應該適用今年 10 月 1 日起實施的《民法總則》。其中,《民法總則》規定,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自己是見義勇為救人,有鄉村醫生證,在施救過程中不存在過錯,即使給齊女士造成傷害,也不應承擔民事責任。

在原告和被告的陳述與答辯後,合議庭作瞭總結。本案爭議的焦點是,一原告到藥店後,被告是否給服用過藥物;二被告在施救過程中是否給原告造成身體傷害,如果造成瞭傷害是否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隨後,原告與被告進行瞭舉證和質證。

原告第一份證據,當時出警派出所的出警說明,民警到達現場後,報警人原告兒子薛先生敘述,母親因為頭疼到藥房買藥,被告給服用瞭一片硝酸甘油後昏迷,後送醫院診治,經查被告在施救中造成其母肋骨骨折。

被告質證說,這隻是一個情況說明,無法直接證明他給原告服用瞭硝酸甘油。

原告第二份證據,事發當天與薛先生一起到藥房的單位同事。這位同事在法庭上做證說,當天在120到達藥房時,他聽到被告向醫生說 " 給瞭老太太一片硝酸甘油吃 "。

被告的答辯是,空口無憑,與事實不符。

原告第三份證據,原告住院的病歷與票據。被告表示,對票據本身沒有異議。原告代理人表示,本來原告沒想讓被告賠償多少,隻是希望被告能承認事實。原告代理人還向法庭提出,如果被告否認事實,請求法院依法向警方調取事發當天出警記錄儀所記錄的內容。

在法庭上,法庭工作人員還播放瞭由警方調取的事發當日藥房監控視頻。

在對監控視頻的質證中,原告先是回憶瞭當天買藥的過程。原告代理人說,對錄像的真實性沒異議,但藥房的監控不是一個角度,也就說有幾個攝像頭,被告把給吃藥的這段剪掉瞭。但錄像從另一方面,也說明至少原告去買藥瞭,被告施救瞭,而且非常用力(做心肺復蘇時),造成瞭傷害。此外,這個錄像不是當天調取的,吃藥部分或被刪瞭,或被剪掉瞭,也就是說被剪輯過瞭。

被告的答辯說,對播放的錄像沒異議,藥房的監控錄像是真實的,可以還原當天發生的一切,從原告進入藥房後一舉一動,一分一秒都會不差,完全負法律責任,根本不存在剪輯。

法庭上,法官對原告與被告分別做詢瞭問,之後進行的是法庭陳述。

原告代理人提出,要求委托有資質的部門對原告進行傷殘鑒定,然後進行合理合法的賠償。

被告則稱,沒想到好心施救卻成瞭被告,請求法院依法判決,保護施救者,讓好人不在難當。

此外,遼沈晚報、聊沈客戶端《心肺復蘇起事端 按壓骨折被起訴》的報道,在社會上引起廣泛的關註,中央電視臺、人民網、騰訊新聞等多傢媒體,分別進行轉發或根據這一線索做瞭采訪,數以萬計的網民也對此事深表關切,並以多種形式發表瞭各自的看法。

23 日,中央電視臺等多傢媒體也到康平縣人民法院采訪瞭庭審過程。

目前,此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遼沈晚報 · ZAKER 沈陽記者 陶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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