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 - 哈登的 28 歲生日派對,是在賭城拉斯維加斯大辦的。當晚陪伴在哈登左右的,不是身材妙曼的女郎,而是一群說唱歌手。
米克 - 米爾、Chance the Rapper、Jeezy、Trey Songz、50 分,各個都是有一定江湖地位的,哈登也在派對上邀請他們一起上臺表演,嗨翻全場。這一次,哈登展示瞭自己在音樂屆的人脈,雖然他平時悶騷低調,但顯然也是說唱音樂的忠實捍衛者。
如今聯盟球風大變,文化其實也更迭瞭好幾層,嘻哈文化逐漸登上瞭大舞臺。現今聯盟第一球星勒佈朗 - 詹姆斯也非常熱愛說唱,跟 Jay-Z、侃爺、德雷克等人經常在場邊談笑風生。說唱對他來說已經是一種生活方式,之前就有媒體曝光他曾請過一個 DJ,24 小時在傢裡放歌。
就拿今年休賽期來說,詹皇可給我們 " 介紹 " 瞭不少好歌。在勇士總冠軍遊行的那一天,他在網上放瞭一個自己邊聽歌邊訓練的視頻,搖頭晃腦表情兇狠,跟著節奏搖擺不已,連庫裡都說自己 " 癡迷 " 極瞭,不斷模仿他。
詹皇播放的歌《First Day Out》,來自一位底特律歌手 Tee Grizzley,聽名字就知道,他的意思是輸掉總決賽結束後開始訓練的第一天。他這一番折騰可謂是搶走瞭勇士大半風頭,效果超級牛,據 Tee Grizzley 表示,他的單曲銷量因詹皇直接翻瞭三倍。
Tee Grizzley 隻是位 23 歲的樂壇新人,詹皇都能挑到這樣一首歌在合適的時機放出來,足見他平時涉獵之廣。這歌詞非常有針對性:" 這些黑鬼就期待我失敗/但我仍然頑強站著/告訴這些傢夥球該怎麼打。"
等到厄文要求被交易的消息傳出,詹皇雖然保持瞭沉默,但他在社交網絡上放瞭一首米克 - 米爾的《沉重的心》,又一次泄漏瞭 " 天機 ":" 街頭讓我心沉重/那黑鬼口是心非說他是你朋友/他其實謀劃奪取你的一切/街頭讓我心真沉重。"
除瞭聽歌廣泛、跟歌手交往之外,NBA 球星的生活方式也在被嘻哈改變。他們還是追求更多元的個性,獨辟蹊徑,不怕出風頭惹爭議。曾經不紋身的科比有瞭大花臂,鄧肯、杜蘭特這種看似沉默 " 乖乖仔 " 的球員滿身的紋身也相當猙獰。這是一種身份認同,對歷史、對文化的一種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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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發現,現今 NBA 球星經常利用說唱來 "diss" 某人某事?像維斯這樣的黴黴粉都會在廣告裡放點 Lil Uzi Vert 的《我現在可以隨心所欲》,來表達自己在阿杜離開之後的心境。
對於美國 70 年代以後出生的人——尤其是黑人來說,嘻哈文化早就已經深入瞭他們的生活,成為瞭他們的態度,而說唱音樂就是其中的重要部分。嘻哈文化被譽為 "20 世紀最後的草根文化 ",它出現在上世紀 60 年代,發源於被黑人和中北美洲拉丁裔居民占據的紐約佈朗克斯區。
那時候,貧富差距取代瞭種族歧視,被奴役、歧視瞭兩個世紀的黑人在教育水平和經濟地位上都遠遠落後於白人,紐約黑人經常聚集在貧民窟,聽自己的音樂,說自己的語言。
在佈朗克斯的黑幫片區,火並、毒品都很常見,敵對幫派經常偷偷溜進對方領地,在墻上噴漆挑釁,那段時間,整個佈朗克斯到處都是歪歪扭扭的幫派符號、猥褻圖案。但這也是嘻哈文化一大分支——塗鴉的開始。後來,有藝術天分的人開始設計新(幫派)標簽,這也就演變成瞭 "Graffiti"。
古人的壁畫被視為文明之光和藝術,現代人的塗鴉卻在很長時間內被看作是反文明的污染破壞。
真正的塗鴉者其實關註的不是幫派矛盾,他們的作畫原料往往都是偷來的,但卻讓世界看到瞭新筆法、新格言,他們新鮮的才華和創作欲望也為沉悶的社會註入瞭一絲興奮劑。
嘻哈文化的另一個元素,則是霹靂舞。舞蹈幾乎是佈朗克斯居民的唯一娛樂。西方文明傳統中的酒神精神,在放肆的舞蹈中體現得淋漓盡致,那一刻,不論貧窮富有,他們的靈魂都是奔放自由的。
60 年代,美國黑人開始流行 " 搖擺舞 ",不需要舞伴和訓練,也沒有嚴格的規矩,參與舞蹈的人不必再把這當作嚴肅的社交場合,盡力找話題(像簡 - 奧斯汀的小說那樣)。你就跟一屋子的人跳舞,感受發泄和解放的快感。
而當黑人歌星詹姆斯 - 佈朗創造出新式霹靂舞後,更是迷倒瞭大批青少年,包括邁克爾 - 傑克遜都深受其影響。1987 年,中國都引進瞭關於霹靂舞的主題電影《霹靂舞》,在國內也掀起瞭迪廳和舞蹈的熱潮。
嘻哈文化的第三元素說唱音樂,也曾經是美國音樂流派裡被抨擊最多的一種。說唱音樂同樣出身卑微,但其淵源很復雜,包含瞭迪斯科和 funk 元素,也有黑人脫口秀、演說術、詩朗誦的元素。
說唱音樂的發展,跟黑人的平權運動息息相關。嘻哈風來自街頭,自然屬於街頭的人民。因此其歌詞往往揭露的是社會的陰暗面,勞動人民的憤怒、掙紮、痛苦、理想和堅持。尤其是政治嘻哈和意識嘻哈流派,可謂是站在瞭社會運動的前線。
後來,說唱音樂傳向瞭全世界,成為無數創作者發揮靈感、傳達理想的途徑。它有瞭很多流派,爵士、鄉村、電子、獨立等曲風也融合進來,更為大眾所接受。
嘻哈當然也進入瞭中國,各路小眾獨立創作者如雨後春筍,吸引瞭很多志同道合的粉絲;而受外國影響較大的如王力宏這樣的歌手,更是推出過劃時代的流行嘻哈作品,創造瞭華人說唱曲風(chinked-out),熟悉多種樂器的王力宏把東西方音樂風格結合起來,征服瞭主流聽眾。從《中國有嘻哈》這個節目就能看出幾代說唱音樂人的才華。(有趣的是這個節目,最讓人印象深刻的可能是吳亦凡口中的 freestyle,風靡大江南北,甚至成為各種表情包的靈魂,其實吳亦凡說的就是即興說唱,既是展現說唱功底,也是一種自由的釋放形式,盡情展現自我。)
在 NBA,嘻哈歌手跟球員們的關系是越來越緊密的。德雷克、Jay-Z 都曾入股 NBA 球隊,多年來也都是場邊席常客。像 " 天賦堪比 DJ" 的勒佈朗就被媒體譽為 " 嘻哈樂手最厲害的推廣者 ",他在社交網絡上提到哪個歌手或專輯單曲,都能帶動一波銷量。
他本人跟德雷克、肯德裡克 - 拉馬爾、Jay-Z 都關系緊密,幫他們宣傳新專輯是傢常便飯。有意思的是,Jay-Z 在 2009 年推出的單曲《Empire State of Mind》裡就提到瞭勒佈朗和韋德,讓他們倍感榮幸:" 如果耶穌付錢給勒佈朗/那我也要付錢給德維恩 - 韋德。" 沒想到在一年後,熱火就同時付錢給他倆瞭。
科比、奧尼爾、艾弗森、阿泰斯特(現慈世平)、利拉德都出過說唱專輯,艾弗森的影響是最大的,爭議也是最多的。
NBA 從古至今,上層人物都是白人為主,對於嘻哈文化自然也采取瞭白人視角。艾弗森的爆紅,喚起瞭聯盟的警戒。美國體育編輯克裡斯 - 萊安就表示:" 聯盟與嘻哈文化關系最惡劣的巔峰,就是因為艾弗森。他出瞭一張專輯,屬於硬核風格,水平不怎麼樣,但很極端。這引來瞭倆萌的註意,他們認為這樣的球員是要損害商業利益的。"
" 他(艾弗森)的影響太大瞭,球員們都穿上瞭他們曾經熟悉的衣服,代表自己的文化,代表街道。斯特恩於是才強行設置規定(著裝令),這就是直接站到瞭以艾弗森為代表的群體的對立面。"
艾弗森的歌裡充滿死亡和暴力,斯特恩曾這樣譴責他的單曲 "40 Bar":" 這些歌詞充滿反社會的情緒,不管我國給瞭公民多少言論自由,這都並不符合 NBA 憲章的規定,我有權懲處這樣的行為,包括發表不恰當的言論。"
白人保守派為瞭遏制嘻哈文化對 NBA 的侵襲,不惜違背美國的 " 天賦人權 " 建國根本。但艾弗森的影響力是不會被他們這樣壓制住的,他的壟溝辮、他標榜的個性、他的穿衣風格,他的球場態度,甚至他的護臂都在隨後很多年裡被球員和球迷競相模仿。
勒佈朗稱艾弗森是自己的 " 上帝 ",克裡斯 - 保羅也說他從小就模仿艾弗森帶護臂,熱愛紋身。" 因為他有壟溝辮,所以我都想要。" 他說。
艾弗森也曾這樣說:" 在我職業生涯中,我努力做好自我,遭受瞭無數批判。我想成為自己該有的樣子,按照自己的想法穿衣服,做自己。看看現在吧,NBA 多少球員都有紋身,壟溝辮也不會被禁賽。現在連警察都願意留這個發型。但在我那個年代,我因此受到瞭抨擊,但我很驕傲,我改變瞭比賽,改變瞭聯盟的文化。"
1979 年,Big Bank Hank 就在歌詞中念道:" 我有一臺彩色電視/這樣就能看尼克斯比賽 "。1984 年,著名說唱歌手 Kurtis Blow 也說籃球就是自己最喜歡的運動。
想想這並不是巧合,嘻哈和說唱文化在紐約那麼興旺,而這裡還是籃球麥加,兩者怎麼會沒有關系。但種族的矛盾在 NBA 被放大,也主要是因為白人管理層和黑人球員之間的對立。
那些嘻哈歌手喜愛的是跟他們同根同源的黑人球星,而不是代表白人階層的管理層和總裁。而曾經也有很多白人把嘻哈跟貧民窟、槍支暴力、毒品色情聯系在一起,認為其難登大雅之堂。
2004 年,活塞和步行者之間爆發的大規模鬥毆是聯盟反嘻哈文化的另一個高潮。當時著名的電臺主持人拉什 - 林博就評論道:" 除瞭沒有槍支,這就是一場幫派的狂歡 ",還稱 NBA 的球衣已經染上瞭 " 幫派 " 的色彩,有瞭幫派的風格。
所以斯特恩開出瞭那麼嚴厲的處罰,所以到今天,當勒佈朗聽到 " 幫派 " 這個詞,還是那麼敏感。
在南加大研究種族和流行文化的博伊德表示:" 這就是時代的問題,NBA 的領導都是老白人,他們希望聯盟符合自己的價值觀。這個矛盾也就是因為那些老一代的人想把自己的價值觀強加給年輕人。"
他的話很有道理,因為畢竟喜歡嘻哈的有黑人也有白人,不一定全要歸咎於種族矛盾上。曾經聯盟的代表球星(或者說是他們想要扶持的門面球星)是符合傳統價值觀的,喬丹、希爾、科比這些人都並非出身貧民階層,更能為他們所接受。
在過去十年,勒佈朗的上升和統治改變瞭這一切。勒佈朗也是嘻哈文化的典型代表者,他力撐黑人平權運動,用說唱音樂寄情,喜歡尬舞,生活方式仍然沒有脫離自己的本源。
但他能成為聯盟力推的球星,除瞭自身的能力之外,也要歸功於外界環境的改變:嘻哈開始被美國主流大眾接受瞭。看看碧昂斯如今一呼百應的地位,看看奧巴馬推薦的歌單,就知道美國的改變。嘻哈已經不僅是音樂流派,也成為瞭一種生活方式,象征著自由、個人、抗爭 ……
在艾弗森為千夫所指的十幾年後,NBA 接納瞭利拉德的專輯,電視臺甚至在直播開拓者的比賽時專門為他打廣告。
利拉德的說唱水平很高,flow 裡聽得出他的自信。他喜歡在歌裡講故事,而且不是作為參與者來講述。但他的說唱也並非全無局限,他沒辦法像 Lil Wayne(曾自稱被 NBA 禁止參加活動,NBA 否認)那樣深刻要論社會問題,他還有自己的 " 偶像包袱 ",藝術傢應該是自由的,利拉德還算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