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撕!蘇寧稱京東擅用楊洋肖像不正當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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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東被指擅用蘇寧代言人楊洋頭像,用於雙十一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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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楊洋經紀公司譴責京東擅用肖像一事,蘇寧今晚發表 " 關於京東商城擅用蘇寧代言人楊洋先生形象的聲明 "。蘇寧表示,京東宣傳中突出使用瞭楊洋先生的形象,故意弱化其本身所代言品牌的形象,極易混淆消費者,認為楊洋先生系代言京東品牌或活動並為之宣傳。

聲明表示,京東公司的前述不當行為,涉嫌故意混淆公眾認知,擾亂市場之正常經營秩序。蘇寧認為京東公司公然違背《反不正當競爭法》,對此表示強烈譴責。

全文如下▼

關於京東商城擅用蘇寧代言人楊洋先生形象的聲明

楊洋先生作為蘇寧雲商的品牌代言人,與我司一直保持良好的合作關系。但 2017 年 11 月 6 日,北京京東世紀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 京東公司 ")未經楊洋先生或其所屬經紀公司的合法授權,在其京東商城網站及手機 APP 的醒目位置擅自使用含有楊洋先生肖像的圖片,以雙十一促銷為主題進行宣傳推廣,並在網絡媒介上大肆傳播。前述宣傳中突出使用瞭楊洋先生的形象,故意弱化其本身所代言品牌的形象(在圖片中的位置及大小難以被有效識別),極易混淆消費者,認為楊洋先生系代言京東品牌或活動並為之宣傳。

鑒於前述情況,楊洋先生的經紀公司已於 2017 年 11 月 7 日在媒體上發佈瞭《關於京東公司擅用楊洋先生肖像的公開聲明》,就京東公司擅用楊洋先生肖像之情況予以澄清,要求京東公司及時改正並予以致歉。

對於楊洋先生的前述維權行為,我司將予以全力支持。京東公司的前述不當行為,涉嫌故意混淆公眾認知,擾亂市場之正常經營秩序。全國人大 11 月 4 日剛剛審議通過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對此類商業混淆行為作出瞭明確規定,並加重瞭對混淆行為的處罰力度。新法頒佈伊始,京東公司便公然違背,我們對此表示強烈譴責。

蘇寧作為一傢有社會責任感的商業企業,我們衷心希望友商尊重公民的個人權利,尊重同行的合法權益,立即停止侵犯楊洋先生的肖像權以及涉嫌不正當競爭之行為,維護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保障行業的和諧健康發展。

蘇寧雲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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