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暫停共享自行車新增投放

09-07

9 月 7 日,市交通委召集各區管理部門和 15 傢共享自行車企業負責人,聽取共享自行車投放和管理的意見建議,經研究決定並下發通知,暫停在本市新增投放共享自行車。各共享自行車企業均表示理解和支持暫停新增投放的決定。據瞭解,上海、廣州、深圳、武漢等 11 個城市已暫停共享自行車新增投放,加強共享自行車總量調控和秩序管理。

一年來,本市共享自行車迅猛發展。據最新統計,全市已有 15 傢共享自行車企業,投放運營車輛達 235 萬輛,在推動綠色出行、緩解交通擁堵等方面發揮瞭重要作用。但其在方便市民出行的同時,也存在投放和停放無序的問題,特別是在一些地鐵和公交車站、重要交通樞紐、大型商圈等區域,出現共享自行車過度投放、堆積占道等現象,給城市交通秩序、市容環境和市民生活造成瞭不利影響。為此,市交通委按照鼓勵規范發展的原則,決定暫停共享自行車新增投放,並組織開展停放秩序整治工作。

下一步,市交通委將牽頭出臺鼓勵規范發展共享自行車的指導意見,並制定相關停放區設置技術導則和系統技術與服務規范,建設監管與服務平臺,建立和完善承租人信用體系。市區兩級政府部門將根據非機動車停放管理規劃及停放秩序狀況,進行總量調控。

各區管理部門按照 " 屬地監管 " 的原則,對企業和停放秩序進行監督管理,落實自行車停放區設置,制定車輛停放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測算轄區容納量,並根據車輛停放秩序情況,開展日常監管、信譽考核和應急處置等工作。

企業要承擔運營車輛經營與管理的主體責任,誠信經營,暫停車輛新增投放,近期要集中開展使用和停放聚集區的整治,調整優化區域投放佈局。做好日常運行調度,規范承租人行為,及時清理違規停放車輛,維護停放秩序。

同時,綜合考慮騎行安全和停放秩序、道路通行條件、充換電配套設施安全等因素和公共服務等特性,本市不發展電動自行車作為共享自行車。各區和相關管理部門將加大執法和處罰力度,維護城市正常運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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