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尾號 7 個“ 1 ”手機靚號無故被過戶:買回要 10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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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之傢8 月 16 日消息   據成都商報報道,黑龍江的劉女士 2007 年在綿陽聯通公司花費 20 餘萬元實名購買瞭一個尾號為 7 個 "1" 的手機靚號,並按約定預存瞭話費,該號碼每月消費 500 多元,一直是劉女士的丈夫在使用。

2010 年,劉女士變更瞭該卡的資費,每月消費 80 多元。2011 年下半年,劉女士的丈夫因觸犯刑法獲刑 10 餘年。2014 年,劉女士與丈夫離婚。2016 年 5 月,劉女士的前夫讓劉女士繼續使用該號碼,於是劉女士向綿陽聯通公司申請補辦卡號,但是卻遭到瞭拒絕。

據瞭解,2012 年 1 月,該手機號已經通過綿陽聯通公司的一傢代理商被過戶羅某某,此後該號卡用戶又先後三次進行瞭變更。但是據劉女士的哥哥劉先生介紹,從劉女士的丈夫被抓到該號碼被過戶,他們從來沒有拖欠話費,也沒有辦理過停機、過戶等手續。

之後劉先生電話聯系瞭該號碼現在的使用者秦先生,秦先生表示該號碼是自己花費 48 萬元購買的,並且是和之前的持有人實名過戶,有相關的紙質資料。

為瞭找回該號碼,劉女士於去年 8 月份向綿陽市高新區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綿陽聯通公司補辦號碼為 7 個 1 的手機好卡,並保證正常使用,或者提供尾號為 7 個 5、7 個 6、7 個 7、7 個 8、7 個 9 的同資費手機號卡一張。

庭審中,綿陽聯通公司稱,該號碼在代理商處申請辦理過戶時,公司通過管理系統進行瞭合理的審查,故不存在過錯。並且從 2013 年 9 月開始實行實名制登記後,號碼使用人如未完成實名制登記工作,電信服務企業也有權註銷號碼、停止服務。

法院認為,該手機號在辦理變更業務中,由劉女士變更為羅某某時無客戶證件審驗記錄,綿陽聯通公司又不能出示此次業務辦理過程中形成的紙質材料,不能證實變更是由劉女士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場辦理,並且不存在已逾期未交納電信費用達 90 日以上的情形。

因此,代理商在授權代理期限內,未經劉女士同意擅自將涉案手機號過戶給他人,導致劉女士不能繼續實現使用權,事實上已造成劉女士與綿陽聯通公司的合同關系被無故解除,因此,劉女士有權要求綿陽聯通公司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

8 月 14 日,成都商報記者電話聯系瞭該號碼現在的使用人秦先生,秦先生表示,要想買回該號碼,至少需要 100 萬元。目前,劉女士已經向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要求恢復對該號碼的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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