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罰款到期,高通:能不能分期付款?

01-25

北京時間昨日晚間,歐盟委員會宣佈將對高通公司罰款 9.97 億歐元(約合 12.29 億美元),原因是高通濫用其市場主導地位,通過向蘋果公司付費的形式來換取蘋果在其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中獨傢使用高通的芯片。

屋漏偏逢連夜雨,高通最近的倒黴事可不止這一件。據 IT 之傢此前報道,2017 年 10 月,臺灣地區 " 公平交易委員會 " 曾發表聲明,認定高通濫用市場地位,對其處以罰款 234 億元新臺幣(約合 8 億美元),而 2018 年 1 月 22 日為該罰款繳納的最後期限。

據臺灣媒體報道,高通在最後時刻提出分期繳納申請,得到瞭有關部門的同意。據悉,高通將分六十期,用五年時間按月繳納相應的罰款。

精彩圖片
文章評論 相關閱讀
© 2016 看看新聞 http://www.kankannews.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