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針對魅族,我是說在座的大公司……

08-01

帶有副屏的 PRO 7 讓魅族出盡瞭風頭,但 PRO 7 的廣告卻讓魅族丟臉丟大發瞭。

7 月 27 日,魅族旗下的 " 筆戈科技 " 發佈瞭一則 PRO 7 的漫畫廣告, 條漫的形式加上頗具創意的故事情節搏得瞭不少好評。

(許先哲長微博節選)

然而,很快就有不少網友發現,這漫畫怎麼看著這麼眼熟?大批聞風趕來 " 觀光 " 的網友指出,這則廣告與跟許先哲的作品《鏢人》如出一轍,但是畫面要卻要粗糙得多,懷疑是抄襲行為。

7 月 31 日晚,《鏢人》作者許先哲在其微博上發佈瞭相關對比圖和聲明,直斥魅族 PRO 7 的廣告抄襲瞭他的作品,而且更令他生氣的是,魅族的這則廣告—— " 抄得特別不好 ",純粹是 " 直接疊上去描圖 "。

因為實在看不下去瞭,許先哲還特意幫魅族重新繪制瞭一則條漫,表示免費授權給魅族使用,隻求把原廣告撤下。

證據確鑿,魅族也隻得出來道歉瞭,但也要盡可能地撇清關系。

先是把廣告的創作者朱八賤推瞭出來,後者在今天凌晨發表瞭道歉聲明,承認瞭抄襲的事實,表示自己就是將《鏢人》的漫畫進行瞭 " 提取和繪圖 ",末瞭一再強調,魅族方面事先對他的抄襲行為並不知情,是他個人原因造成瞭惡劣影響,給 " 原創 " 丟臉瞭。

關註愛范兒微信號 ifanr,回復「漫畫」可前往許先哲個人作品主頁,支持他的原創作品。

4 分鐘後,筆戈科技轉發瞭該聲明,道歉之餘也不忘甩鍋:

漫畫是請合作夥伴畫的。

魅族的市場總監張佳(@蓋文張)已經在微博上表示他們將與許先哲盡快協商解決方案,但轉發瞭廣告的魅族官方微博,截至發稿時還未就此事作出相關回應。

不少網友在筆戈科技的微博下留言,質問為何魅族不出面道歉,得到的解釋是本次廣告是由筆戈科技發出的,是他們審核不力造成,大有 " 這鍋我背定瞭 " 的架勢。

誠然,此事主要責任在於漫畫供應商,魅族方面隻能說是把關不嚴,畢竟漫畫這類作品查重的難度不小。但作為一傢知名廠商,出現這樣的重大事故,顯然不是簡單把鍋甩給供應商就能瞭事的,而這背後可能還與魅族近期的人事動蕩有關。

愛范兒(微信號 ifanr)曾在《【爆料】前 " 華為爵士 " 擠開李楠,這隻是魅族劇變的序曲而已》( 回復「魅族」可查看原文)中指出,魅族與魅藍分傢、以及員工的持股形式的變動,導致瞭魅族基層員工人心離異。而這次的抄襲事件,也是處於新老員工交接階段的魅族,在工作流程中出現錯漏的體現。

總之,事雖不是魅族惹的,但廣告是魅族發的,因此官方遲遲不表態未免讓人覺得誠意不足。

抄襲這件事,魅族不是第一個

許先哲在聲明中寫道:

身為一個漫畫創作者,並非不知道大環境對知識產權的不重視,侵權事件也是天天都在發生。

此話不假,而且似乎越是大公司,越不怎麼愛惜羽毛,在抄襲這件事上可謂前赴後繼,花樣百出。

科技圈是抄襲、侵權的重災區,對於各種外觀雷同的手機、象素級別抄襲的官網和宣傳圖,我們都已經司空見慣瞭。雖說這些隻是打打擦邊球,但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的道理?

去年華為同樣因為 " 借用 " 瞭別人傢的作品,把自己的臉都打腫瞭。

(左為華為官博文章,右為原文)

在華為官微發佈的一篇介紹 P9 拍照功能的文章中,出現瞭幾張所謂的 P9 輸出的 RAW 樣張。隻能說撰寫文章的人太不走心瞭,人傢魅族好歹還是將原作品進行瞭改動,華為卻是將別人的攝影作品原封不動地照搬過來瞭。於是很快被扒出這些照片其實是由佳能 5D3 單反和小米手機 3 所攝,出自攝影師龐彥卓之手,這就非常尷尬瞭 ……

華為也進行瞭道歉,當然,鍋還是要找人背的。對於樣張的事,華為解釋說原文來自華為用戶發表在 " 花粉 " 論壇的文章,微博運營人員未經證實就直接轉發,才導致出現樣張作假事件,做法竟然與魅族驚人的一致。

鍋可以甩,但用戶可不是那麼好糊弄的,任憑你再如何撇清關系,用戶永遠隻會覺得 P9 樣張造假的是華為、抄襲《鏢人》條漫的是魅族,誰會關心這背後是哪位用戶發的帖、哪位漫畫作者昧瞭良心呢?

不過,外國的月亮也不一定就比國內的圓,就連號稱 " 不作惡 " 的 Google,抄襲起來也是連自己都怕。

稍微有點網齡的用戶可能還記得十年前那場鬧得沸沸揚揚的 "Google 拼音與搜狗拼音詞庫抄襲大戰 "。在 Google 輸入法發佈不久後,就被發現詞庫中出現瞭包括數位搜狗員工名字在內的生僻詞組和錯詞。

(圖片來自:網易)

隨後搜狐方面發表瞭公開聲明,要求 Google 賠禮道歉。後者迅速作出回應,承認 " 詞庫在試驗階段確實包含瞭一些非 Google 的數據源 ",表示 " 願意直面自己的問題 "。

盡管如此,Google 中國還是刻意回避瞭 " 盜用 " 的事實,而且還是在媒體和用戶的聲討之下,後來才又發表聲明正式向搜狐道歉。

而在時尚圈,知識產權的保護恐怕是一件更困難的事,畢竟各大品牌動不動就可以來個 " 致敬 "。不過香奈爾還是在這件事上栽瞭跟頭。

(左為 Mati Ventrillon 作品,圖片來自:Dazed)

事情的起因是一件毛衣。2015 年,香奈爾在羅馬 Métiers d ’ Art 時裝秀上展出瞭一系列帶有費爾島圖案(Fair Isle)的毛衣,但被發現與蘇格蘭舍得蘭群島設計師 Mati Ventrillon 的作品過於相似,而且設計師本人也指出香奈爾的員工曾在她的店裡購買過同款服裝。

最終,在社交網絡的壓力下,香奈爾也不得不出面認錯,表示會在作品上標註 Ventrillon 的名字並承認她的設計是這一系列毛衣的靈感來源。

抄襲原本就不是什麼光彩的事,而這事如果發生在大公司身上,後果隻會更嚴重,臉上無光不說,網絡時代的口誅筆伐更會讓多年苦心塑造的品牌形象毀於一旦。

回顧這一系列事件,不難發現網絡輿論的力量都在其中或多或少地發揮瞭作用。所以大公司們如果覺得創意匱乏,請不要舍不得花錢,"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 這句話在網絡時代更是真理般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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