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人人車 " 公司以侵犯商標權和不正當競爭分別將 "OPPO" 和 "VIVO" 訴至法院。" 人人車 " 稱,"OPPO" 和 "VIVO" 在其手機的應用平臺上私自使用瞭 " 人人車 " 的商標和第三方山寨的 " 人人車 "App,要求判令 "OPPO" 和 "VIVO" 立即停止侵權、各自賠償經濟損失 100 萬和其他合理費用 5 萬餘元,目前海淀法院已經受理瞭這兩起案件。
" 人人車 " 公司訴稱,他們分別購買瞭一臺 "OPPO" 和 "VIVO" 的手機,發現在這兩款手機的應用商店中,均有 " 人人車二手車 " 和 " 人人車 " 這兩款未經授權的 App,而在手機應用和初始頁面中還直接使用 " 人人車 " 商標,並發佈到手機應用平臺供相關公眾下載。在這兩款 App 中的服務都是提供二手車經紀服務,與 " 人人車 " 公司所享有的 " 人人車 " 商標項下的 " 經紀 " 服務內容完全相同。
而在打開 "OPPO" 和 "VIVO" 手機商店中的 " 人人車二手車 " 和 " 人人車 "APP 時,這兩款 App 與 " 人人車 " 公司的 App 圖標風格、要素和組合形式高度近似,均以橘紅色為背景,在此背景上 " 人人車 " 三字排列在橘紅色背景中間。
由此 " 人人車 " 公司認為,"OPPO" 和 "VIVO" 未經許可,擅自在其開展的二手車經紀服務上使用與 " 人人車 " 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造成相關公眾的混淆和誤認,嚴重侵害瞭 " 人人車 " 的商標權;且在其平臺上假冒 " 人人車 "APP,使用與 " 人人車 "App 高度近似的設計、背景色、結構,易造成相關公眾將其與人人車公司的 APP 相混淆,以為是人人車公司的二手車服務 App 而大量錯誤下載,侵犯瞭人人車公司對其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享有的權益,已構成不正當競爭。
" 人人車 " 公司曾經多次致投訴函和律師函給 "OPPO" 和 "VIVO",要求 "OPPO" 和 "VIVO" 將山寨 App 下架並斷開連接,但 "OPPO" 和 "VIVO" 收到函後不予理睬,亦未采取任何措施,致使人人車公司的損失不斷擴大,所以一怒之下 " 人人車 " 公司就把狀紙遞到瞭海淀法院,目前兩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