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 ABC 新聞報道,來自舊金山的 Oscar Nilsson 將通用汽車告上法庭,控訴自己被一臺處於自動駕駛模式的雪佛蘭 Bolt 電動汽車撞傷。
按照 Nilsson 的描述,當時他正跟在 Bolt 後面,當觀察到 Bolt 切換車道讓出超車距離後,摩托車手很自然地加速上前,結果 Bolt 這時候又突然變回原來的車道,結果將自己撞翻,頸部和肩膀均受傷。
對此,通用回應稱,摩托車手胡說八道。明明是汽車還沒出足夠的安全距離,摩托車就去搶道才對。
目前,交管部門尚未對該起事故出局鑒定結論。
碰瓷還是無人車之過,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