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
在一個風和日麗的下午,有一個學法律的年輕人在美國黃石公園散步 ...
也許是天氣太熱,他心情有些煩躁,
他走啊走啊走啊,越走越遠,來到黃石公園的西南角。
這時,他突然看到前方,一個曾經在大學時害他經常掛科的教授在那裡收拾裝備打算野營。
‘好哇老頭子,害我那麼慘,現在竟然這麼開心。’
年輕人想瞭好久,猛地意識到,自己正站在一塊有點特殊的土地上。
於是他忽然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
他隨手抓瞭一塊 ..... 嗯 ... 石頭,沖上去將老教授砸死瞭。
周圍恰巧路過的遊客看到這起惡行,將他扭送到警察局,
證據確鑿後,警方將他送到夏延市的懷俄明聯邦地區法院。
年輕人可是學法律的,他隨手一甩美國憲法第三條第二款:‘人是我殺的,但老子的作案地點不是懷俄明州,是在愛達荷州,你們要把我送到愛達荷審判。’
法院一看,有理,於是送到愛達荷。
年輕人再甩出美國第六修正案:‘按照法律,我有權要求你們給我找來同時來自愛達荷州,和懷俄明聯邦地區法院管轄區的陪審團,嗯,你們找吧。’
法院一看,仍然有理,於是去找人組建陪審團 ......
然後呢?
然後 .... 沒找到人,沒人當陪審團!
法律流程到這裡,突然就卡殼瞭,沒人知道該怎麼辦。
‘到這個時候,兇手就可能逃脫法律的懲罰,大搖大擺地離開。’密西根州立大學的法學院教授 Brian Kalt 在 2005 年的論文中寫道。
以上這個故事中,人物和事件是虛構的,
但在它所發生的這個地點,造成這種局面的邏輯漏洞,
是完全合理的 ......
基於一個微小的法律漏洞,黃石公園西南角一個占地 129.5 平方公裡的地方,被媒體稱為‘死亡區’(Zone of Death),
理論上講,在這裡,殺人有可能擺脫懲罰 .....
Brian Kalt 教授是 2004 年時發現這個法律漏洞,
那天他查看一篇論文,文章的內容是關於討論黃石公園那‘不同尋常的管轄區’。
美國按照地理位置,分為不同的司法管轄區,在管轄區裡犯罪,都由轄區內的一傢法院來審判罪行。
因為黃石國傢公園的土地屬於聯邦土地,所以美國國會將黃石公園劃入懷俄明聯邦地區法院(以下簡稱懷俄明法院)的管轄區,
意思是,在黃石公園的任何一個角落犯罪,都歸懷俄明法院管,嗯,挺清晰明瞭的 .....
但是,
整座黃石公園的司法管轄權雖然屬於懷俄明,但在實際的地理位置上,
公園跨越瞭 3 個州,有一小部分擴展到愛達荷州,和蒙大拿州 ....
(黃色部分為位於愛達荷州和蒙大拿州的黃石公園,淺藍色是位於懷俄明州的黃石公園)
這意味著,
管轄整個黃石公園的懷俄明地區法院,是美國唯一一個管轄區超過州界線的聯邦地區法院。
(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是因為黃石公園於 1872 年建立,當時這三個州還沒有加入美國聯邦)
好吧,看上去挺特殊,但黃石公園至少有一個法院可以管啊?
怎麼就變成之後的 Death Zone 瞭呢?
因為憑借著職業敏感, Kalt 教授馬上意識到這其中有法律矛盾 ...
按照國會的劃分,黃石公園的司法權屬於懷俄明法院,那麼在黃石公園裡犯下罪行,講嚴重點,比如謀殺罪,罪犯應該被帶到懷俄明的首府夏延市進行法律審判。
但是,
按照美國憲法第三條第二款,
對兇手的法庭審判應該在實際犯下罪行的州進行。
這意味著,如果有人在黃石公園位於愛達荷州和蒙大拿州那一小塊區域(下圖藍色部分)犯下罪行,法庭審判就必須轉移到這兩個州,
搞瞭半天又轉回來瞭 ....
好吧,在案發州進行審判,
這也很合理啊 ... 畢竟影響的是當地人 .....
但這事還沒完,
根據美國第六修正案,法律提到:
被告有權要求由犯罪發生地的州和管轄區的陪審團予以迅速和公開的審判。
州和管轄區的陪審團 .....
州和管轄區 ....
在美國,法院的管轄區不會超過州界線,所以陪審團是既來自這個管轄區,同時也來自這個州。
但 .... 黃石公園是唯一一個例外 ....
這裡有三個州,但隻有一個法院管轄區,
如果有人在黃石公園的愛達荷州區域進行謀殺,
兇手可以光明正大、合理合法地要求法院,
給他找來同時來自愛達荷州和懷俄明法院管轄區的陪審員們 ....
那就找唄?
可問題是,沒有人吶!
根本沒有人同時住在愛達荷州和懷俄明法院管轄區中,
這一小塊 129.5 平方公裡的地方,完全是荒地,根本沒人住!
沒有居民,意味著陪審團都沒法建立,怎麼法庭審判啊!!!
於是這小塊區域(下面紅色箭頭指的地方),就成瞭法律上‘殺人都不管’的‘死亡區’ ....
文章開頭虛構故事中的年輕人之所以隻說愛達荷,避開瞭蒙大拿,
是因為 .....
雖然人少,但好歹有一點點人同時住在蒙大拿州和懷俄明法院管轄區,根據 2000 年美國人口調查,這小塊區域共有 41 人,湊成陪審團沒問題 .....
還是有點繞?
簡言之就是,如果在黃石公園裡這片 " 死亡區域 " 殺瞭人,可以不被公園所在的懷俄明轄區法院制裁。
轉到愛達荷轄區的法院後,
合理要求陪審團出席,但這陪審團可能根本找不到人,
於是案情就徹底陷入瞭僵局 ……
意識到這一系列漏洞的 Kalt 教授簡直驚瞭,
他馬上寫瞭一篇論文,指出這個法律漏洞,名字頗有戲劇性,‘完美犯罪’.....
《喬治城法律雜志》(Georgetown Law Journal )打算將論文在 2005 年發表,但是在發表之前,教授非常擔心有人看到文章後,真的跑去那片 129.5 平方公裡的地方殺人,這樣自己罪過就大瞭。
於是他給美國司法部,眾議院和參議院司法委員會寄瞭很多份論文稿件,希望他們能補上這個法律漏洞。
他還在信中明確地說出補洞方法:
隻需要將黃石公園的管轄區從一分為三,
位於哪個州的地區,就歸哪個聯邦地區法院管,這不就結瞭嗎?
然而,直到論文發表,政府都沒回應他一個字 ....
從 2005 年發表後直到如今,這個漏洞一直都沒補上 .....
‘我覺得他們是根本不在意這件事,不覺得它是個大問題。’教授在去年的采訪中說道。
在去年,懷俄明參議員 Michael Enzi 的秘書接受采訪,她說參議員已經知道瞭教授指出的問題,但是‘解決它並沒有那麼簡單 ....’
政府反映冷淡,但媒體很熱烈,
在 2005 年,包括 BBC、華盛頓郵報等媒體,都報道瞭此事 ....
恐怖犯罪小說 Free Fire 也引用瞭在黃石‘死亡區’犯罪的設定,
成為當年最熱門的犯罪小說之一。
作者 Box 在去年提到,這本書在黃石賣得‘瘋一般的好’,可能更能讓大傢身歷其境 ....
讓教授稍有安慰的是,目前還沒有人真的在‘死亡區’犯罪。
這主要是因為,雖然在理論上殺人可以逃脫罪行,
但實際操作仍然很困難 .....
首先,整個罪行必須在‘死亡區’裡完成,如果在別的區域做過什麼準備工作,兇手可能會被那個區的法院以篡謀犯罪進行審判。
其次,雖然‘死亡區’的陪審團無法建立,但被害者隻要有親屬,他的親屬可以在別的區域控告兇手。
最後 .... ‘死亡區’地處偏僻,連路都沒有修,要過去非常麻煩 ....
教授承認,在實際上,‘死亡區’讓兇手逃脫很困難,
但他仍然對理論上的可能性憂心忡忡 ...
‘我其實並不覺得那些事會發生,但如果它真的發生,那就太糟糕瞭。如果國會真的想解決這個漏洞,並不會花太長時間,因為它不是很復雜。問題是,他們現在不感興趣。’
‘在那個漏洞補上之前,我不會踏進那裡(死亡區)一步,哪怕給我一百萬美元我都不去。’
‘誰知道諷刺之神在某天會不會開點惡意的玩笑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