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過不久的春節假期中,有不少小夥伴選擇瞭出境遊。在這些出境的遊客中,有些去瞭墨西哥,卻遭遇到瞭一些不愉快的經歷。
2 月 15 號,中國駐墨西哥大使館網站發文指出,近期,中國公民在墨西哥城國際機場入境出境過境受阻案件有所增多。同時,一些中國公民反映墨方個別移民官員在入境核查時向他們索要 " 小費 "。
中國駐墨西哥大使館已經就此與墨方提出交涉。墨西哥方面給出回應稱,墨西哥緊鄰美國,移民和出入境政策十分嚴格,對各國公民一視同仁。
墨西哥方面將就中方提出的索賄問題展開調查,希望中國公民能夠及時舉證,協助墨西哥方面執法。
其實,除瞭墨西哥,還有一些國傢海關人員也有向中國遊客索要小費的行為,還有些中國遊客因此遭遇瞭海關人員的暴力,比如之前的越南事件。
2016 年 5 月 2 日越南時間晚 8 時許,在排隊過關安檢時,越南邊檢人員主動向他們索取 10 元小費,隊伍中有一位帶小孩的母親拒絕給小費。越南邊檢於是扣押瞭孩子的護照,要求母親交 100 元才能出關,並向後面過關的中國遊客索取 30 元小費,引起在場中國遊客的不滿。
現場目擊者形容,有邊檢人員伸手搶奪拒絕付費乘客的護照。糾纏半小時後,這一傢三口付瞭 100 元人民幣才被放行,有現場遊客起哄表達不滿,雙方發生肢體沖撞。
甚至還有邊檢人員拿出電擊槍向遊客揮舞。
2017 年 2 月,3 名中國公民經越南芒街口岸回國時,被越南邊檢人員索要小費。其中一名男子被越南邊防人員毆打致 3 根肋骨骨折,另有至少 1 根肋骨不完全骨折。
中國駐越南使領館聯系方式
全球領保熱線:(0086)10 12308
中國駐越南使館領保熱線:(0084)903474865
中國駐胡志明總領館領保熱線:(0086)908002226
並非隻有越南出現過被邊檢人員索要小費情況,近些年,泰國、柬埔寨、印尼等東南亞國傢海關的邊檢人員,向遊客索賄普遍,尤其愛向中國遊客索賄,索要金額小到 10 元,大到 500 元及以上。上個月,番友 @gepingtu 在十六番網站上分享瞭一篇《普吉島落地簽辦理窗口收小費 / 服務費問題》,查看全文可點擊文末的 " 閱讀原文 "。
"1 月 31 日凌晨到的普吉,落地簽。之前 4、5 次赴泰都是提前簽好貼紙簽,這次臨時行程所以泰國落地簽我也是第一次弄。窗口填好表格遞進去,問我要 2200 泰銖。我說表格上中英文都寫明落地簽 2000 泰銖,由於我英語又蹩腳,海關工作人員用普通話告訴我 : 小費,服務費。我拒絕後則告訴我要 2200 泰銖,2000 泰銖不可以便遞回我的資料。我百度泰國旅遊警察電話,報警,轉接到中文服務,一個剛睡醒的人接的。說明情況手機遞給海關兩三次後,電話裡也支支吾吾說:海關說這個是服務費一定要。我退而求其次,說那如果要付 2200 泰銖一定要給我收據發票,手機遞過去海關,掛掉電話後有等瞭幾十秒,海關讓我到旁邊沒人櫃臺,然後過來一個人,檢查瞭一下我的表格、護照、酒店訂單、出境機票行程單。沒問題,就 2000 泰銖搞定瞭。"
小番也在 @十六番 - 泰國 上發起 " 在泰國過關時,有遇到被工作人員索要東西或者錢財嗎? " 相關討論。
有小夥伴說不僅沒有遇到,而且因為帶瞭小朋友,還開瞭一個單獨通道。
也有小夥伴說去瞭 8 次,都沒遇到過。
當然也有說遇到過的 ...
索要小費,為什麼專找中國遊客,而不是歐美遊客?
我們常常有息事寧人的習慣,遇到邊檢人員提出的 " 不過分 " 小要求,常常采取花錢省心的態度。
之前去過芽莊的四川遊客李女士分享,經過導遊提示,遊客一般會把 10 元人民幣夾在護照裡,遞給工作人員," 主動準備 10 塊錢,他們看到沒有錢會伸手問你要,向你指指點點讓你給錢,給瞭辦得挺快的。" 就是因為太多人覺得不就 10 塊錢嗎,才會助長這樣 " 不給小費不讓過 " 的風氣!
被索要小費怎麼辦?
首先,入境前,我們要正確填寫出入境卡和海關申報表,需要辦理落地簽證的,提前準備好電子機票和酒店訂單等所需材料,總之做好準備,不給對方借題發揮的空間。
其次, 如果碰到索要小費的情況,建議大傢不要大聲呵斥,雖然要小費是件不對的事情,但是呵斥是起不到正面的效果的,隻會讓他更加反感;也不要試圖給對方講道理,講道理是沒用的,他們不會聽你解釋的。
這種現象要想根治,是需要政府來出面的。有以下幾種方法,大傢可以嘗試著應對:
(1)堅決不給
無論是他用英文說,還是中文,都裝作聽不懂,即使他不停地重復,也不去理他,最後他也會放你走的。當然,如果你不想裝聽不懂,也可以直接表明態度,堅持自己的權益,雖然可能會耽誤一些時間。
(2)先拒絕,實在沒辦法再給小費
如果覺得麻煩,也覺得不想惹事,想趕快 " 息事寧人 ",那就 " 破財消災 ",不過不太鼓勵大傢縱容這種行為。哪怕是最後給瞭小費,也希望是在先拒絕之後再給。(當然如果你感覺下一步他就要開始動手打你瞭,就別跟他耗下去瞭,生命安全要緊)
如果被迫給瞭小費,你心裡不舒服,但一定要避免在現場有過激行為,這樣不利於問題的解決,而應保留證據,如記住對方的證件號碼、櫃臺號、姓名。事後及時向中國駐當地使領館反映,並提交證據,以便使領館和對方交涉。這裡特別提醒大傢,在出入境現場是禁止照相的,如果拍瞭,對方要求刪除,是合法要求。
就在我為 " 小費 " 傷腦筋的時候,同事 A 給我看瞭看某知名旅行網站,其販售的泰國產品頁面列出瞭過關小費一欄,並聲稱是 " 國際慣例 "。
去你的 " 國際慣例 ",都是給你們這些旅行社給慣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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