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法院取消謝裡夫總理資格

07-28

【環球網快訊記者趙衍龍】據外媒 7 月 28 日消息,巴基斯坦法院取消謝裡夫擔任總理的資格,並要求其辭職。

巴基斯坦最高法院今天審理總理謝裡夫 ( Nawaz Sharif ) 貪腐案,此前,路透社報道稱,在一份調查報告質疑謝裡夫傢族財產來源後,謝裡夫駁斥瞭這份譴責性報告,並進行 " 權位保衛戰 "。

最高法院成立的聯合調查小組在報告中稱,謝裡夫傢族來自商業的所得不足以解釋其傢族財富之多。包括他的繼承人、女兒瑪莉昂 ( Maryam Sharif ) 在內的子女,也被指控簽署偽造文件,掩蓋倫敦豪華公寓的所有權。

【人物百科】

米安 · 穆罕默德 · 納瓦茲 · 謝裡夫 ( Mian Muhammad Nawaz Sharif ) 1949 年 12 月 25 日生於巴基斯坦旁遮普省省會拉合爾市,早年就讀於拉合爾公立學校,畢業於拉合爾政府學院,並在旁遮普大學法學院獲得法學學士學位。畢業後,他協助其父經營鋼廠,成為頗有名氣和富有的企業傢。

他在已故總統齊亞 · 哈克執政時期步入政界。1981 年任旁遮普省財政部長兼體育部長,1985 年被提升為該省首席部長。在 1988 年各黨派參加的大選中,他在旁遮普省獲絕對多數再次擔任首席部長。

謝裡夫曾於 1990 年至 1993 年、1997 年至 1999 年兩度出任巴基斯坦總理。1999 年 10 月 12 日,謝裡夫總理宣佈解除陸軍參謀長穆沙拉夫的所有職務,同日穆沙拉夫發動軍事政變並解散謝裡夫政府。同月,穆沙拉夫任巴首席執行官,開始執掌巴政權。2000 年,巴反恐法庭以貪污腐敗、劫機、逃稅、挪用公款及恐怖主義等罪名判處謝裡夫終身監禁。根據與政府達成的協議,謝裡夫當年開始在沙特阿拉伯流亡以抵消其終身監禁的刑罰。

2007 年 8 月 23 日,巴基斯坦最高法院作出裁定允許流亡海外的謝裡夫回國並參加巴議會選舉。同年 8 月 30 日,巴反對黨穆斯林聯盟(謝裡夫派)在倫敦召開為期兩天的會議,決定讓其領導人謝裡夫回國 。 同年 9 月 10 日,謝裡夫回國之後做短暫停留後被巴官方驅逐出境,從伊斯蘭堡回到瞭沙特西部城市吉達,繼續海外流亡生涯。同年 11 月 25 日,謝裡夫乘飛機從沙特阿拉伯抵達瞭巴東部城市拉合爾,從而結束近 8 年的流亡生涯。後來,2009 年 7 月 17 日,巴基斯坦最高法院駁回瞭地方法院在 2000 年對謝裡夫的審判,宣判謝裡夫在 1999 年 10 月所謂阻止穆沙拉夫乘坐的客機降落的‘劫機案’中無罪。 2013 年 5 月,謝裡夫領導的穆斯林聯盟(謝裡夫派)在大選中獲勝,謝裡夫於 6 月第三度當選總理。

謝裡夫對華友好,曾多次訪華。2013 年 7 月對中國進行正式訪問。他已婚,有兩子兩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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