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遊客在泰國普吉島欲撬走“硨磲”被拘

08-28

一名中國遊客 24 日在泰國普吉島旅遊期間,企圖從海邊石頭鑿走 " 硨磲 ",而被當地警方拘捕。

" 硨磲 " 是海洋中最大的雙殼貝類動物、有 " 貝王 " 的美譽,在西方與珍珠、珊瑚及琥珀並列為四大有機寶石,而在佛教中,與金、銀、琉璃、瑪瑙、珍珠、琥珀,並尊為 " 七寶 ",有 " 佛教聖物 " 之稱。硨磲肉可食,大貝殼可用作貯水器或貝雕原料。有的硨磲還能產生珍珠。小型貝殼可燒制石灰或供觀賞。

硨磲 資料圖

泰國第 6 海洋與沿海資源廳、海洋資源管理辦事處主任哇差霖表示,當局 23 日接獲市民舉報,指有人在大拉差島附近的海邊,搬起石頭不斷敲擊,企圖鑿走附在石上的硨磲。

哇差霖接報後立即派工作人員阻止,並當場逮捕 45 歲的中國男遊客董金亮(Dong Jinliang,音譯),將他交給警方。董金亮當時上身半裸、僅穿短褲腳踏拖鞋鑿石。

石頭上有敲擊的痕跡

根據泰國法例,董金亮的行為涉嫌違反禁止在珊瑚礁海域尋找、捕撈及撿拾任何海洋動物的法例,將面臨法律制裁。

泰國政府為保護海洋生態環境,不僅封閉瞭幾十個島嶼,對開放的保護海域島嶼,也三令五申禁止抓撈任何海洋生物。

據此前報道,大拉差島上的三個海灣均安插有中、英、泰三種語言的警示牌,上面標出瞭 4 項禁止行為:禁止在珊瑚區域內拋錨停船;禁止踩踏珊瑚,不要在比腰圍淺的水域潛水,因為很容易踩到珊瑚;禁止捕抓海洋生物、收集珊瑚屍體和喂魚;禁止將垃圾或廢物投入大海,請將垃圾放置到指定地點。

此外,警示牌上還標出瞭相關懲罰制度,表示如果遊客違反以上事項,將面臨罰款 10 萬銖(約合人民幣 2 萬元),或監禁 1 年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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