憤怒!澳一華人房東被租客趕出傢門 被迫睡車裡

08-03

據微信號 " 墨爾本微生活 "(melvlife)8 月 2 日援引澳大利亞 "9 news" 的《A Current Affair》節目報道稱,澳大利亞的一位華人單身母親遭遇瞭一件令人憤怒的事情,她好心將自己的房子租給同為單親媽媽的女子,結果房租到期後,租客不僅賴著不走,還將兩名陌生男子帶到房子裡同住,更過分的是,他們換瞭門鎖,將這個華人房東趕瞭出去。

這位房東試圖進自己的房子,卻被警察逮捕。警察要求她出示證據,證明房子是她的。在證實自己確實是房主後,房東希望警察幫忙,警察卻說租客賴著不走這種事得找法院。可是,等房東將租客告上法庭,法庭又說這事不歸他們管,得找警察。

最後,在電視臺的介入下,租客終於搬瞭出去,但走之前對房子大搞破壞。

華人房東被反被租客趕出傢門,住在車內。/ 截圖來自 "9 news"《A Current Affair》節目

這位房東名叫 Alesha,現住在澳大利亞昆士蘭,是一位來自中國的單親媽媽。7 年前,Alesha 在昆士蘭買瞭套房子,為瞭償還貸款,她想把自己房子的幾個房間出租出去,以負擔部分房貸。於是,她在 Gumtree(註:一個專門提供租房、找工作、交友等信息的網站)上發帖尋找租客。

之後,一個名叫 Tania Anderson 的人與 Alesha 聯系,稱自己也是一個單親媽媽,急需為自己和女兒找一個住的地方。Alesha 就答應把其中兩個房間租給她,但當時 Alesha 就明確說明,隻能租 3 個星期,Tainia 也表示同意並支付瞭 3 周房租。

Alesha 的房子

Alesha 與租客 Tainia(右)

然而,當 Alesha 外出處理私事、6 周後回到自己的傢中時,竟然發現房客 Tania 仍住在裡面沒有搬走,也拒絕支付房租。而且她還帶瞭兩名陌生男子同住,其中一人自稱是 Tania 的 partner(伴侶),另一人則拒絕透露自己的身份。他們把傢裡的門鎖換掉,將 Alesha 趕出自己的傢,最後 Alesha 隻得睡在自己的車裡。此外,房子中的另一個房間的租客 Rachel 也被這三人趕瞭出來,而她的東西還留在房間內無法取出。

在此期間,Alesha 曾試圖進入自己的房子,最後卻被警察逮捕。警察要求她出示證據,證明房子是她的。在證實自己確實是房主後,Alesha 希望警察幫忙解決租客賴著不走的問題,警察卻表示這種事得找法院。

於是,Alesha 將租客告到瞭昆士蘭行政仲裁法庭(Queensland Civil and Administrative Tribunal),但法院又稱,這事不歸他們管,得找警察,因為這起糾紛涉及的是幾間房間單獨出租,而不是整套房子出租。

無奈之下,Alesha 隻得向澳大利亞 "9 news" 的《A Current Affair》節目求助。在該節目記者采訪時,租客 Tania 全程保持沉默。記者告訴她," 你沒有權利住在這裡,你打算什麼時候搬走?" 她始終拒絕回答,甚至威脅要打電話報警。

而另外兩名陌生男子面對鏡頭也絲毫沒有收斂自己囂張的態度,不僅惡語相向,要 Alesha" 滾出去 ",對記者也十分不客氣,最後將記者和 Alesha 一起關在瞭門外。

圖為 Tania 帶來的兩名陌生男子

據 7 年前將這棟房子賣給 Alesha 的房產中介 Grant Stephens 稱:" 這種事並不太常見。對於一個來自中國、身體又不太好、語言又有障礙的單親媽媽來說,這真的非常恐怖。"

雖然最後在電視臺的介入下,幾名租客最終離開瞭 Alesha 的房子,但是走之前又對房子大搞破壞。不僅用木棍和磚塊把門堵瞭起來,還弄壞瞭門鎖、電源等。更過分的是,他們將房子內幾乎所有的傢具都帶走瞭,隻留下一個空空蕩蕩的屋子。對於自己房屋及傢具受損情況,Alesha 已報警。

據 " 墨爾本微生活 "2 日稱,對此,有澳大利亞網民也憤怒地表示," 很不幸的是,如果租客拒絕搬出去,房東沒有任何權力可以行使。澳大利亞的法律太爛瞭,因為都站在房客一邊。" 而且,此前也有華人房東在澳大利亞碰到過類似事件,在澳大利亞,房東遇到可惡房客維權困難的事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曾經也是一位住在昆士蘭的華人房東將好好的房子租給房客,結果房客卻把房子糟蹋得面目全非。由於沒有通過中介,而是私下和租客簽訂瞭合同,所以房東足足打瞭 3 個月的官司才把房客趕瞭出去。

被租客糟蹋得面目全非的房子 / 截圖來自 " 墨爾本微生活 "

據 " 墨爾本微生活 " 介紹,今年 1 月,在經過長達 12 個月的審議之後,澳大利亞的維多利亞州政府計劃對住宅租賃法案("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進行一系列修訂,其中包括:取消 " 禁止租客養寵物 " 的規定;房客可以簽訂 5 年期的長期租賃合同;將加租限制為每年一次;房東需要交 Bond 金保證緊急維修及時到位;如果房東因為租客的傢庭暴力而通知租客搬離,那麼暴力受害者可以對此提出反對;取消 " 無理由通知房客退租 " 的規定,如果房東想終止租賃合同,必須給出明確的理由等等。

而就在 8 月 1 日,新南威爾士州的工黨大會也剛通過一系列關於房租的動議,包括: 如果房東的加租幅度超過通脹,那麼房東有義務證明加租幅度的合理性;禁止 " 租金競標 "(潛在租客互相競爭,價高者將獲得租房權利)的做法;廢除房東在沒有理由的情況下把租客趕走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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