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英國網友因為一起案子,
可是活生生氣炸瞭 ……
套用一句中式網絡用語,那就是:
我從未見過有如此厚顏無恥之人!!
案子要從 2016 年 2 月 12 日的一起交通事故說起 ...
那天中午 12 點,在倫敦東部的老街(Old Street),車馬繁忙 ...
中午正是大傢吃午餐,休息的時間,
在 12 點 15 分左右,44 歲的 Kim Briggs 離開公司,想要乘午休時間過街,稍微走一走。
Briggs 剛剛當上公司的人力主管,是兩個孩子的母親,本應有一個幸福的未來 ...
但是在過街的時候,突然,一個年輕男人騎著自行車以接近每小時 30 公裡的速度沖向她。
他高喊瞭兩邊‘快讓開!快讓開!’,
可能是 Briggs 沒註意,也可能是來不及,兩人猛地撞到一起!
Briggs 被自行車撞翻在地,瞬間昏瞭過去,
而撞她的年輕人,18 歲的 Charlie Alliston,倒是沒受什麼傷。
據目擊者之後告訴警方,Alliston 在自行車撞飛後,馬上從地上爬瞭起來,然後指著昏在地上的 Briggs 破口大罵,大意是‘怎麼不長眼睛,不看路’什麼的 ...
過瞭一會兒,周圍的路人發現 Briggs 情況不對,毫無知覺,於是馬上把她送到醫院。
一般來說,把路人撞得這麼慘,總要有點愧疚之心吧。
但 Alliston 貌似真的沒有 ...
當天英國報道瞭這起事故,很多網友都指責他。
Alliston 超級不服氣,他在報道下面評論到:‘這不是我的錯!’
他還在一個自行車論壇上說:
‘我也不說這個女人是罪有應得,但這確實是她的錯誤。’
‘是的,就是她的錯,不過她也吃到瞭很多苦頭。希望這件事能給她上一課吧。’
為啥這麼說呢?
因為 Alliston 是一個狂熱的自行車迷,他覺得有太多行人,包括 Briggs,對自行車車手‘沒有一點點尊重’。
他告訴警察,‘我騎得好好的,是她沖到我的道路上啊!’
‘反正我不承擔任何責任!... 總有些人覺得自己橫沖直撞不會受傷,或者對騎自行車的人正眼都不看,這是他們的錯。’
‘更糟的是,當人們在幫她的時候,她手機一直閃個不停,這說明出事的時候她肯定在玩手機!’
‘如果你把你手機看得比你命都重的話,這次就是一次警醒。’
但警方在調查的時候,馬上發現瞭不對的事 ....
Alliston 當時騎的自行車,貌似根本就不能上街啊。
因為 ... 他騎的是‘死飛車’。
死飛自行車和普通自行車不同,
它的後輪齒輪與後輪直接鎖死固接。車輪與腳踏板永遠處於聯動狀態。
這意味著死飛車向前踩腳踏板就往前騎,向後踩腳踏板就往後騎,它很靈活,但相對來說不太好控制。
更麻煩的是,死飛車一般都不安裝剎車。
如果車手想要剎車,就要往反方向踩腳踏板,但是按照慣性車仍然會往前開,很容易撞到人!
因為這個原因,死飛車在很多國傢都不能日常上街騎(包括我國),
它更多是作為一種體育項目,選手們騎著它在賽道上飛馳 ....
Alliston 是一個‘死飛迷’,
他一直很喜歡這項運動,事故發生時他騎的那輛黑色死飛車是他在一個月前花瞭 470 英鎊買的。
他告訴警方,他完全不覺得是由於自己車速和難以控制的原因導致車禍,而是 Briggs 自己走路不小心。
‘我是用一個很普通的速度在騎車!’
‘我不相信是因為我騎的車太危險導致瞭這件事。我純粹就是沒有足夠時間停下來。’
當 Briggs 在醫院重癥室搶救的時候,
Alliston 就在和警方和媒體扯這些。
更諷刺的是,他對自己的愛車表現的愧疚,都比對受害者多一些 ...
‘ xxx ( 臟話 ) , 我情願是我受傷,都不願意我的車受一點點傷害。因為我能痊愈但自行車不能。’
‘謝天謝地。 幸好看到她之後我之後變慢瞭一點。但是速度還是太大。如果我再快一點,車架真的會碎掉。’
好吧,他的車沒碎,
但 Briggs 的頭蓋骨確乎是碎瞭,碎成瞭兩片。
在 2 月 19 日,因為腦部受傷過於嚴重,Briggs 在醫院死亡 ....
‘這不是我的錯!’ Alliston 仍然這麼說。
自行車手撞死人,實在有點罕見,
Alliston 的這起案子由中央刑事法庭處理。
檢察官 Duncan Penny 表示,這輛自行車根本沒有安裝剎車器,沒有它的自行車是不允許上街的。
並且,在交通繁忙的時候,Alliston 本身就應該想到騎這種車會有撞到行人的可能性。
正是因為他的疏忽,導致瞭這起悲劇。
調查員 Edward Small 通過研究當時的監控錄像,表示,如果 Alliston 的自行車裝瞭剎車器,完全可以避免撞人 ...
‘被告在意識到 Briggs 要過街之前的行駛速度是 18 英裡每小時 ( 28.9 公裡 / 小時),當他試圖回避她時,距離為 6.65 米。’
‘一般這個速度下,正常自行車的停車距離(指開始剎車後仍然前行的那段距離)是 3 米,但被告的那輛死飛車的停車距離,足足需要 12 米。’
就是因為這小小的一段距離,成為瞭 Briggs 的死亡之路 ...
Alliston 在法院以過失殺人罪和瘋狂駕駛導致傷亡罪(Causing bodily harm by wanton or furious driving)被正式起訴。
瘋狂駕駛導致傷亡罪是一個挺古老的罪名,立法於 1861 年。它是《1861 年違反人身罪行法》(Offences against the Person Act 1861) 的第 35 條的罪名。
當年這個罪名是為瞭約束瘋狂的馬車車夫的,後來汽車漸漸取代馬車後,人們頒佈瞭很多約束汽車的法律。但是這些年,自行車也造成瞭很多傷害啊,不能忽視他們。
於是‘狂躁駕駛導致傷亡罪’漸漸變成瞭頒給瘋狂的自行車手的罪名。
隻要你肆意騎自行車時給別人造成瞭身體傷害,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都算有此罪 ....
Alliston 拒絕認罪,目前案子還在審理中 ....
看到這新聞,
英國網友們都氣炸瞭 ....
這個不負責任的腦殘混球!
我也經常騎自行車,我承認這個女人過馬路的時候在用手機確實很蠢(然而行人們總是這麼幹)。
但是,任何有點責任心的自行車手,他們都不會想過上街騎車連個剎車器都不裝。
這傢夥就應該被判過失殺人,因為他危險使用交通工具導致出的死亡。
這和司機開著不裝剎車器的車撞死人有什麼差別!
你怎麼能否認你過失殺人呢?
明明就是你騎著這輛車撞死瞭這位女士。
否認這個到底是靠的啥邏輯啊。
有的網友直接就破口大罵瞭 ...
一個傲慢的傻 X。他長著一張讓人好想揍他的臉。
他就應該入獄啊傻 X!
可惜的是,他老爹老媽的錢會讓他有最好的律師幫他脫罪。
不過如果‘運氣好’的話,他下次騎著這輛車說不定能把他自個兒撞瞭 ...
這些年,
因為糟糕的路況,加上騎自行車的人越來越多,
英國發生的自行車手撞死人或者嚴重傷人的案例逐年遞增 .....
交通部公佈數據,過去 7 年,英國因為自行車沖撞導致 3,476 人受傷,
其中在 2014-2015,有至少 99 人因為自行車死亡,或者重度受傷 ....
Alliston 的這起案子帶來瞭英國網友們對路上瘋狂的自行車手更深的不滿,
但也有很多騎自行車的網友覺得很委屈。
因為和自行車撞死人相比,汽車撞死人的數據遠遠高於他們。自行車手因為經常開機動車道(沒有自行車道時隻能開這個),他們離汽車更近,才是最弱的弱勢群體 ...
根據英國皇傢事故防禦協會的數據,僅 2015 年一年,就有 18,844 個自行車手在交通事故中受傷,其中 3339 人被撞死,或者重度受傷 .....
不管怎樣,
騎自行車既要小心行人,也要小心汽車,
希望 Alliston 帶來的類似悲劇,不會再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