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擬延長卸任總統“保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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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 10 月 18 日電(記者張旌)韓國內閣 17 日通過一項提案,同意將卸任總統及其配偶的安保服務期從目前的最多 15 年延長到 20 年。下一步,這項提案將交由韓國國會表決,通過後將正式生效。

韓國法律規定,總統卸任後,其本人和配偶可繼續獲得國傢安保部門的服務,期限為 10 年。10 年期滿後,如果前總統提出要求,可額外獲得最多 5 年的安保服務。

2017 年 3 月 9 日,在韓國首爾,總統府青瓦臺前守衛森嚴。(新華社記者劉昀攝)

根據內閣新通過的提案,額外提供的安保期限將由 5 年延長至最多 10 年。由此,卸任總統及其配偶將可獲得最長 20 年的國傢安保服務。20 年期滿後,這一安保工作將由警方接手。

談及延長安保期的原因,韓國政府一名官員解釋說:" 我們想提高對前總統及其配偶的待遇,因此將把額外安保期從 5 年延長至 10 年。"

這項提案在內閣通過後,下一步將交由國會表決。如果獲得通過,將作為法律正式生效。屆時,前總統金大中的遺孀李姬鎬、前總統盧武鉉的遺孀權良淑、前總統李明博及其配偶可獲得總計 20 年的安保服務。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仍在拘留所中的前總統樸槿惠的安保期也將得到延長。不過,由於樸槿惠是遭彈劾下臺,未幹滿 5 年任期,安保待遇將有所不同。韓國法律規定,如果總統未能在 5 年任期結束後離任,隻能獲得 5 年安保服務。如果其本人提出要求,可額外延長 5 年。

如果這項新提案獲得國會通過,樸槿惠的額外安保期限也會相應延長。這意味著樸槿惠獲釋後,將獲得最多 15 年的安保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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