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連續 2-3 個月成為媒體熱門新聞的 3000 萬銖彩票頭獎獎金,連累頑抗到底的教師比差和女彩票販樂達那蓬(巴柄)被通緝,征剿局警察 28 日上午分別到比差執教的學校和樂達那蓬的住所把守,預防兩人搶先逃走。比差在課室裡看到警察造訪時,要求警察允許他於下課後才跟警察一起走,回到傢裡讓警察搜集證據,然後跟彩票販到曼谷接受審訊。
根據征剿局向刑庭申請通緝令所立的 3 條罪名,計有:1、以不實事件報案,涉嫌觸犯刑事法律第 172 條文,刑罰為監禁不超 2 年,或罰款不超 4 萬銖,甚至兩者俱施;2、偽報案稱自己有犯法行為,涉嫌觸犯刑事法律第 173 條文,刑罰為監禁不超 3 年或罰款不超 6 萬銖,甚至兩者俱施;3、陷害別人致遭受刑罰,涉嫌觸犯刑事法律第 174 條文,刑罰為監禁不超 5 年或罰款不超 1 萬銖。
這一起千古難逢的有趣案件從 2017 年 11 月 1 日開始,當時名叫乍侖的退休警中尉擁有 5 張中頭獎的彩票,號碼為 533726,獎金一共 3000 萬銖。乍侖隻先領取 500 萬銖支付買房子和汽車。但乍倫沒想到財星卻作弄他,因為一個名叫比差的教師於 12 月 5 日到北碧府直轄縣警署報案,稱他所買的 5 張 2017 年 11 月 1 日一期的彩票,號碼為 533726 已失蹤。此外,一個名叫樂達那蓬的彩票販,小名 " 巴柄 ",於 12 月 6 日上警署稱是比差的證人,並且北碧府某位高級警官介入,建議雙方各分一半獎金瞭事,可是雙方都拒絕,且幾乎天天出現新證據和證人,尤其是比差一方比較多,包括電話錄音,幾乎是幕幕精彩,形同熱播的電視劇。
不過,這宗案件已於 2 月 28 日告一段落,國傢警總長節貼警上將率領參加查案的高級警官發佈新聞稱,警方按照刑事法律審理,法律註明誰拿著彩票,視為彩票的主人,並非要登記的財產。若是知道財產丟失,必須盡快報警,尤其是號碼相同的成套,失主不能借口記得和拍照,因為沒有立刻報警,且加上沒有證人,所以持有彩票者占優勢。但若是任何一方不服要請民事法庭主持公道,警方不能夠介入。同時雙方可以上訴。此案沒有和局,而隻有輸贏和坐牢。
對於節貼的解釋,比差的律師革鵬隨後表示,節貼發佈新聞時沒有說明 3000 萬銖獎金屬於何人,此因獎金要點已在北碧府法庭的審理中,若是節貼話說太多會涉嫌有意影響審理。
另外,教師協會將研究應否成立委員會調查比差的職業道德。
(圖片綜合自泰媒)
編輯:石貝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