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大學生誘拐少女囚禁 2 年:我是森林妖精

08-29

【翻譯 / 觀察者網 徐喆 肖晟仕】據朝日新聞 8 月 29 日報道,日本一名男子誘拐並囚禁未成年少女長達 2 年之久,檢察官日前要求埼玉縣地方法院判處該男子 15 年監禁。而頗具戲劇性的是,法庭上,當審判長提問姓名及年齡等問題時,被告則答非所問,稱自己是 " 森林裡的妖精 "。

2016 年 3 月 27 日,日本埼玉縣朝霞市一名失蹤 2 年的 15 歲女學生報警求救。

該名失蹤女學生於 2014 年 3 月 10 日在埼玉縣朝霞市失蹤,當時有目擊者透露,該女學生在自傢門前與一名年輕男子交談。女生傢中信箱曾發現這名女生的親筆信,上面寫有 " 不要找我 " 等字。

嫌疑人寺內樺風(圖片來自朝日新聞)

警方逮捕寺內當日,警方獲報稱 "1 名渾身是血的男子 " 在伊東市內行走,警員找到寺內後將他送醫。目前尚不清楚嫌疑人的身體狀況,警方將等到嫌疑人身體恢復後進行逮捕。

警方認為,寺內的監視極嚴,即使外出女學生也無法逃脫。由於寺內還涉嫌監禁,警方將繼續向女學生探得更多消息,以瞭解她失蹤經過及兩年來的情況。

辦案人員透露,女學生長期與寺內共同生活在後者的公寓內。女學生稱,寺內平時從外鎖門,她無法逃脫,且她時時受到監視,很少離開公寓。直到 3 月 27 日上午,寺內外出 " 買手機 " 時沒有鎖門,女學生才逃出公寓並用公共電話報警。

2017 年 8 月 29 日,該案公審。

而最具戲劇性的一幕就發生在法庭上。

公審中,被告寺內樺風的刑事責任能力成為爭論點,經地方法院鑒定,寺內患有重度的創傷後應激障礙(PTSD)。

若經裁定其有刑事能力的話,寺內將以 " 涉嫌誘拐未成年人,致其遭受嚴重創傷 " 等罪名獲刑,有期徒刑 15 年。

當日上午 10 點半,寺內嘴裡邊發出怪聲邊進入法庭。當審判長提問寺內姓名及年齡等問題時," 我姓大谷,16 歲,是森林裡的妖精。" 寺內這樣回答。

審判長重復提問:" 你有聽明白我的問題嗎?" 然而寺內總是重復一些和問題無關的回答。

推特上對該事件的報道(網頁截圖)

於是審判長暫且休庭 40 分鐘,然後再次開庭,結果還是無法與寺內完成有效的問答,於是審判長表示:" 將審判日期延期。" 然後休庭。

根據審訊中的陳述,去年 11 月,被告寺內曾表明誘拐未成年少女的動機:"(自己)沒有培養社交能力的機會,不能理解他人的心情,也不明白他人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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