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中旬,來自山西太原的張女士在途牛 APP 報瞭一項前往新西蘭和澳大利亞的跟團遊。長達 12 天的出境遊,原本是一段美好的旅程,沒想到卻令張女士十分鬱悶與尷尬:酒店住宿時,她被旅行社安排與兩男子拼住;登機離開時,又被扣留瞭護照;張女士的傢人還收到短信,稱張女士被人舉報為偷渡。
對此,成都喜悅假期旅行社覺得很無奈。導遊陳先生說,張女士擅自脫團三天無法聯系,旅行社上報情況後,移民局要求其登機後方可歸還護照。至於住宿安排,是因為對方不同意出錢單獨住一間,但房間有限且都是提前安排好的,才會出現後來與兩男士拼住的情況。
女遊客
澳洲遊竟被安排與兩男子拼住
1 月 11 日,新西蘭和澳大利亞的跟團遊來到第一站澳大利亞悉尼。鑒於是獨自出遊,張女士選擇瞭旅行社提供的酒店拼住方案,但住宿安排後,因為和另一位女士生活習慣存在差異,她先後多次主動申請更換拼住人員。令張女士沒想到的是,旅行社卻安排她與同團另外兩位男士拼住,這讓她無法接受。
大約第六天夜裡,因為無法忍受(室友的生活習慣),我離開瞭旅行團所在的酒店。張女士告訴成都商報記者,她向導遊索要護照被拒絕,也因此無法入住其他酒店,手機沒電瞭,在酒店大廳熬瞭一夜後,第二天終於有一位好心的華人幫助我開瞭一間房休息。睡眠嚴重不足,此後三天,張女士沒有參與團隊行程,而是在最後要離開時才前往機場集合。
離開前夕,張女士來到機場登記,同時準備索要護照為購買的商品辦理退稅,沒想到還是被拒絕瞭。導遊說我的護照不能退稅,還說移民局不讓他們把證件還給我。雙方爭執不下,張女士一通電話叫來瞭機場警方,經過調解才拿到瞭自己的護照。
與此同時,張女士的傢人還收到瞭一條短信,內文說在警局她被舉報為偷渡,旅行社住宿解決不瞭,比別人多出瞭一筆 800 元的聯運費,現在還被旅行社舉報。張女士說,盡管此後聯系移民局確認這件事情不會對以後出國造成影響,但整個過程讓她難以釋懷,她希望旅行社能退回自己多餘費用並給予道歉。
旅行社
其他房間都滿瞭
隻有兩位男士房間還有空位
1 月 24 日,成都商報記者聯系到成都喜悅假期旅行社,當時的帶隊導遊陳先生向記者講述瞭前後經過。 在安排住宿方面,陳先生表示經過三方同意張女士簽字以後,旅行社才會安排其住宿,當時簽署的住宿協議,是報給途牛和旅行社後,再由旅行社提供的模板。而之所以出現與兩男士拼住的情況,是因為對方不同意出錢單獨住一間。旅行社安排的房間都是三人住一間,當時除瞭那兩位男士外,其他三人房間都滿瞭,這樣安排實屬無奈之舉。
而出境遊怎麼變成偷渡的呢?陳先生說,按照澳大利亞移民局的法律,所有在澳大利亞、新西蘭旅遊,持有中國旅遊團隊 ADS 簽證(Approved Destination Status)的遊客,不得以任何理由脫團,如果脫團,就違反瞭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的法律,旅行社需要上報移民局。在新西蘭、墨爾本、佈裡斯班等地點都會有隨機抽查的官員,如果抽查到沒有上報,我們是要負法律責任的,全團都會受到遣送的危險。
至於為何要扣留張女士的護照,陳先生說,事發當天張女士離開酒店後自己也趕緊出門尋找。然而,尋找無果,旅行社、報名點打電話給張女士也無人接聽。三天後,到瞭團隊要乘機離開時,張女士才出現在機場。因為職責原因,我實在無法交予她護照,移民局要求我們旅行團必須在張女士登機以後才能還給她。最後,在機場警方的協調下,才歸還護照。
對於張女士提出來的賠償 800 元聯運費一事,陳先生告訴記者,對方是與途牛簽訂合同的,自己不清楚情況。而針對張女士要求道歉的訴求,陳先生也表示無法認同。
律師說法
藍鵬(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小虎
首先,針對這個遊客而言原則上是要聽從旅行社導遊的安排的,如果認為導遊的安排不妥當可以和導遊協商重新安排住處,協商不好擅自脫團也不是理性的選擇,但是旅行社也有保障遊客安全的義務; 其次,遊客到境外旅遊一定要遵守當地的相關法律法規,如果擅自離團違反當地的相關法律規定的話確實有可能會被移民局遣送回國;我認為本件事情雙方都存在一定的過錯,導遊應該合理地與遊客協商,在發生此類事件時且在安排不瞭其他房間時其實是可以和哪位遊客的室友協調一下的,而不是直接和遊客發生沖突,並且導遊沒有權利扣取遊客的護照;作為遊客在境外旅遊要盡可能聽從導遊的安排,遵守當地法律法規,要不然可能會引起不良後果,甚至承擔法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