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師與小學生發生性關系 或判 10 年電子腳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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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韓國慶尚南道某小學教師(32 歲)因涉嫌與該校一男學生多次發生性關系,31 日被檢方以涉嫌法定強奸提請判處 8 年、戴電子腳鏈 10 年、接受性教育以及公開身份等。宣判公審將在下個月 14 日舉行。

△電子腳鏈

據韓國《國際新聞》報道,31 日,在韓國慶尚南道昌原地方法院教育支援廳第 1 刑事部舉行的終審中,檢方向法院作出上述求刑。檢方解釋稱," 本來老師應該是保護學生的角色,但 A 某反而與未成年學生發生性關系。真是無法容忍。"

報道稱,今年夏天,A 某在慶南某小學工作期間,與該校高年級的男學生在教室與汽車等場所發生 9 次性關系。A 某因涉嫌法定強奸未成年等,遭到拘留起訴。

A 某並非相關學生的班主任,而是今年年初在開展其他教學活動的過程中,與其相識並發生不正當關系的。上個月,當地教育局專門召開會議,罷免瞭 A 某的教師職務。她將在 5 年內無法從事教學相關活動。

A 某在最後陳述時表示," 因為我一時錯誤的判斷招致非議,對此非常抱歉。我真誠地向受害人及其傢屬道歉。"

據瞭解,韓國為防范有過性犯罪前科的人再次犯案,法院要求這些人刑滿釋放或假釋後必須 24 小時佩戴電子腳鏈,方便跟蹤、監督,降低再次犯罪的幾率。

( 編輯 陳海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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