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小區交房 3 年五證不全 開發商突然要交清全款?!

07-14

業主向河南商報記者出示那份 " 通知書 "

河南商報 · 大河客戶端記者 高瞻展 實習生 白雪瑩 李闖 文 / 圖

2013 年首付 50% 購買鄭州海森林小區住宅時,楊森 ( 化名 ) 就知道樓盤五證不全,可房子交瞭 3 年多,五證仍沒辦妥,無法網簽備案、拿不到房本、無法落戶。不僅如此,今年 7 月初,在五證隻拿到三證的情況下,開發商突然通知,業主們需在月底前付清剩餘房款,否則,入住 3 年的房產," 公司將不再保留 "。

【事件】

住瞭 3 年多的房子 開發商突然催款

楊森與開發商河南省海森地產有限公司簽訂的 " 商品房申請認購協議 " 顯示,2013 年 5 月,業主楊森購買鄭州市海森林小區一套 89 平方米住宅,總房款 61 萬多元。

因為當時該樓盤五證不全,雙方約定:在簽訂協議的時候支付認購定金人民幣 30.9 萬多元,剩餘房款人民幣 30.8 萬多元在開發商通知購房者簽署 " 商品房買賣合同 " 的期限內辦理銀行按揭貸款支付。

楊森說,開發商在 2013 年 9 月 30 日前如約交付瞭房屋鑰匙,這些年過去瞭,房子雖然住著,但因為無法網簽,沒有房產證。今年 7 月初,楊森和鄰居們突然收到開發商短信、公眾號、信函通知,要求在 7 月 30 日前交齊房款。

一封有開發商落款、蓋章的 " 告業主通知書 " 寫道:由於眾所周知的房地產調控,也為瞭更快辦理不動產權證,公司決定海森林項目不再辦理銀行按揭,未付清房款業主需在 2017 年 7 月 30 日前交齊剩餘房款,為感謝廣大業主的支持,在 2017 年 7 月 30 日前每提前 1 日交款獎勵補交房款的日千分之零點一,在簽合同前有一次免費更名機會,並獎勵一年的物業管理費,如果在前述時間內不能付清剩餘的房款,公司將不再保留您的房產,特此通知。

【擔憂】

若無法付清尾款 房子會被收回嗎 ?

7 月 12 日下午,河南商報記者以業主身份撥打開發商客服電話咨詢,對方表示:海森林項目一、二期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 ( 建築 ) 規劃許可證已拿到,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銷售 ( 預售 ) 許可證目前還沒拿到,正在積極辦理,今年 12 月之前能拿到。目前開發商不再與銀行合作做按揭,隻能由客戶補齊房款。

對於 " 失去購房資格 " 的擔心,對方解釋說,可以先暫時等等再網簽,也可以通過更名的方式將房屋轉賣變現。

7 月 13 日上午,河南商報記者和業主們來到河南省海森地產有限公司總部,對於上述基本事實,該公司一位郭姓負責人予以承認。

業主們提出:既然當初協議中寫明,剩餘房款在簽 " 商品房買賣合同 " 時以銀行按揭貸款方式支付,就應該按此履行。

他們擔心,若在無法網簽之時付清餘款,對開發商就無任何有效制約手段,日後五證何時辦齊、何時網簽、何時拿房本都是未知數。

此外,通知中寫道:" 不能付清剩餘的房款,公司將不再保留您的房產。" 這一內容讓不少業主擔心," 入住多年的房子,如果無法付清尾款,會不會被開發商強制收回 ?"

【探究】

開發商稱遇到資金困難

後續結果月底再決定

上述郭姓負責人向業主們解釋:樓盤五證不全這個基本事實,購房之初業主們都已知曉 ; 不少業主交瞭 30%、40%、50% 的房款,現在入住已 3 年多,開發商遲遲收不到尾款," 經濟狀況非常緊張 "。

對於 " 直接支付尾款 ",他解釋說,300 多戶業主目前不具備購房資格,而且 " 銀行貸款、公積金放款太慢瞭,到那個時候公司很難熬。"

對於業主們 " 不及時交錢會不會強制收房 " 的擔心,他也未給出肯定答復:"7 月 30 日後會發生什麼,我們研究以後再決定。"

負責手續辦理的嚴 ( 音 ) 姓經理補充,房屋已交,再去補齊 " 五證 " 手續有很多難處,開發商目前一個證一個證努力去辦,也希望業主們能理解。

對此,鄭州市房管局一位工作人員說,開發商在取得 "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 之後,在房管部門進行備案才可向民眾賣房,銀行也會在五證齊全的情況下發放按揭貸款,若購房者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購買五證不全房產,後續會產生諸多政策、法律上的風險。

河南國銀律師事務所房產法律部李續傑主任律師明確指出,開發商與購房人簽訂的商品房申請認購協議是合法有效的,協議各方都應按照協議約定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不得擅自變更合同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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