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頂山為 43 位市檢察院人民監督員頒證

07-12

     □記者 王春霞

     平頂山新聞網訊 昨日上午,市司法局和市人民檢察院聯合為首批選任的 43 位市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頒證。今後五年,他們將履行法律賦予的監督職責,由市人民檢察院組織對我市各縣(市、區)人民檢察院辦理的應當接受人民監督員監督的案件進行監督。

     市司法局與市人民檢察院密切合作,經過前期發佈公告、組織報名、資格審查、組織考察等程序,從來自社會各界的 76 名候選人中確定瞭 43 名政治素質高、群眾基礎實、法律素養好、責任意識強,又熱心於人民監督員工作的人士擔任人民監督員。

     據瞭解,人民監督員的職責是參加人民檢察院組織的有關執法檢查活動,發現有違法違紀情況的,可以提出意見和建議。人民監督員可以對其他檢察工作、檢察隊伍建設等提出意見和建議。人民監督員每屆任期五年,連續擔任人民監督員不超過兩屆。人民監督員不得同時擔任兩個以上人民檢察院的監督員。

責任編輯 : 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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