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偷開遊客寶馬釀車禍 酒店:與我無關

03-02

南都訊 記者邱墨山 趁著春節假期,傢住深圳的薛先生帶女友外出自駕遊。讓薛先生沒有想到的是,途徑貴州省銅仁市碧江區時,九瑞國際酒店(銅仁店)的員工卻將他的寶馬車偷開出去,最終釀成車禍,導致車輛受損嚴重。據南都記者瞭解,目前,銅仁警方已經介入。但就賠償一事,薛先生與酒店仍無法達成一致。

酒店員工偷開顧客車輛致禍

2 月 17 日,大年初二,薛先生帶著女友從深圳市南山區出發,駕駛自有車輛 2016 款寶馬 3 系,前往貴州省銅仁市遊玩。2 月 20 日凌晨 1 點左右,到達瞭提前預定好的銅仁市碧江區九瑞國際酒店(銅仁店)。

薛先生告訴南都記者,進入酒店停車場時,安保工作人員說,酒店裡的車位已經停滿。" 要我們停在另外一個小停車場,在大堂辦理入住時,把鑰匙交給酒店前臺,待有車位後,酒店會安排人代泊車。"

然而,讓薛先生沒有想到的是,2 月 20 日早上九點,在酒店就餐時,他接到瞭酒店負責人楊先生打來的電話。楊先生在電話裡告訴他,車子出瞭事故," 被刮蹭瞭。"

隨後,薛先生約瞭酒店負責人楊先生見面。薛先生說,車輛被交警扣留,他並未見到車輛,無法得知車損情況。" 酒店負責人說,之所以出瞭事故,是因為酒店員工寧某龍私自挪用客人車輛。"

車輛受損嚴重,當地警方已介入

2 月 20 日晚上七點左右,薛先生在修理廠見到瞭自己的車子。" 車輛的車頭左側車燈,發動機蓋左側以及車身左側前後車門已嚴重撞損,車內安全氣囊已全部打開。"

薛先生稱,正常情況下隻有在高速行駛,預計時速達到 140 碼,才會造成如此大程度的事故。薛先生介紹,2015 年 10 月 23 日,他購買瞭這臺寶馬 3 系 2016 款,市場價約為 32.58 萬。" 購買後,並沒有出過大的交通事故。

2 月 21 日中午,薛先生在貴州銅仁當地報警。銅仁市碧江分局向薛先生出具瞭受案回執。受案回執顯示," 報稱的碧江區寧某龍偷開他人機動車一案已受理 "。日前,南都記者與貴州銅仁當地警方取得瞭聯系。銅仁警方介紹,該酒店員工已經被拘留,賠償事宜還需等酒店員工出來後再進行協調。

就賠償一事雙方存在分歧

2 月 22 日,酒店負責人楊先生帶薛先生到寶馬 4S 店請求維修售後人員到車輛停放地進行初步定損。

薛先生告訴南都記者,車輛被交警扣押,未經允許不得拖動車輛。在沒有專業檢測工具的情況下,經過維修人員初步檢測,維修費用需在 10 萬元以上。" 在 4S 店,如果使用專業工具進行全面檢測,維修費用有可能會達到 20 萬元。"

日前,南都記者聯系到瞭九瑞國際酒店負責人楊先生。楊先生表示,私自開薛先生車子上路的人確實是酒店員工。" 這個事與酒店沒有什麼關系,酒店規定禁止使用客人車子。車鑰匙放在前臺,車子是員工私自開出去的,他還沒有駕駛證。這筆賠償由員工來承擔,但他現在已經被拘留。"

楊先生表示,目前正在和薛先生協商賠償事宜。" 酒店開出的條件是將楊先生的車子修理好,然後再賠付 2 萬元現金。但是薛先生不同意。"

就酒店的賠償方案,薛先生表示,不贊成。" 我的提議是,要麼按照二手車價 28 萬將車賣給他,要麼車子修好後再賠付我 8 萬元。我已經咨詢過 4s 店經理,這個賠償價格是合理的。"

律師:酒店應承擔責任

廣東君言律師事務所顏昭雄律師表示,酒店員工未經車主同意 " 偷開車 " 發生車禍,造成寶馬車嚴重受損,雖然員工的行為不在工作范圍,不是代泊車的工作內容,但員工確實利用瞭工作便利,由此可知酒店內部管理存在漏洞,故仍應認為員工行為和 " 雇傭活動 " 有密切關系,酒店應為員工的侵權承擔 " 雇主責任 "。酒店承擔責任後可以向員工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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