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車女司機遭暴打,南昌公交頒發“委屈獎”

11-03

天上午

重慶萬州公交車墜江原因公佈

當時車內一名女乘客

因錯過下車地點與駕駛員發生爭吵

兩人的互毆行為造成車輛失控

致使車輛與對向正常行駛的小轎車撞擊後墜江

十五個鮮活生命瞬間消逝

教訓極其慘痛

(點擊文字查看完整報道)

這樣的結果,讓許多人一時無法接受。這件事裡,罪魁禍首是劉某,司機也有一定過錯,而車上的其他乘客,最無辜。因為一人錯過一站,其他人便失去瞭一輩子。

乘坐公共交通時,偶爾會因沒有及時關註站點信息而坐過站,或因不小心看錯車牌上錯車。大部分人發現後會在下一站下車,乘坐正確車輛。可是總有那麼一群人,賭一時之氣,結果隻會傷人傷己。

就在昨天,新餘市的一名女公交車司機李女士,就被一名男乘客打瞭,而且還傷得不輕。

新餘:公交女司機被乘客暴打

事情發生在 1 號中午,當時公交司機李女士從後視鏡看到沒乘客下瞭,就把門一關,關瞭以後看到又有乘客下,就馬上打開瞭門,然後有一個乘客就沒有下車,一直在說為什麼關門,是不是故意不讓下車。

通過當時車內的監控視頻可以看到,後車門確實開關瞭兩次,車輛還未重新啟動,而就在這個時候,一名男乘客朝李女士沖瞭上來。

新餘市公交公司綜合管理科工作人員介紹,當時男子很氣憤地從後面沖過來,一腳踹向投幣箱,對駕駛員扇瞭一個耳光,駕駛員做出推讓的舉動,乘客更加情緒激動。見此情況,車上的其他幾名乘客都在進行勸阻嘗試拉開該男子,但男子絲毫沒有停手的意思。

幾分鐘後,其他乘客好不容易才將男子拉開,李女士隨即就拿出手機準備報警,之後男子很快就離開瞭。 記者從警方瞭解到,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當中。

今天上午 11 點,在新餘 103 路公交車上又發生這樣一幕。一位老大爺想下車,因為當時不能停車,駕駛員沒有同意他的要求,他的情緒就很激動,開始搶奪駕駛員的方向盤,駕駛員考慮整車乘客的安全,就把車子停靠在路邊以後,跟大爺詳細解釋那個地方為什麼不能停車。

幸好,這名女司機沒有在行駛的過程中與老人繼續爭執,而是將車輛停穩後再與老人解釋,不然事情會怎麼發展還真不好說。

不僅新餘,我省其他地市也有類似情況發生。據南昌市公交運輸集團有限公司發佈的數據,南昌平均每月都會發生 5、6 起乘客和公交司機的糾紛,但大多為口角爭執,並未造成惡劣影響。

南昌:老人揮手襲擊公交司機

2017 年 9 月,南昌一名老人使用違規卡乘車,遭司機收繳並提醒他憑證件重新領卡,隨後老人突然朝正在開車的司機揮手襲擊。司機立即靠邊停車,等到他解開安全帶時,老人已向他接連多次施展揮打動作。盡管如此,司機始終未還手,他一邊被挨打一邊撥打瞭報警電話,隨後經過調解,老人認識到錯誤並向司機賠禮道歉,獲得諒解。

……

南昌:醉漢搶奪方向盤拳打司機

2016 年 5 月 9 日 14 時 50 分許,南昌 226 路公交車司機章文貴駕車距離終點站龍王廟立交橋還有幾站時,車上一名男子突然用腳踢車後門,吵著要下車。

遭到章文貴拒絕後,該男子快步來到他身邊,搶奪他手中握著的方向盤。他隻得停住車輛與其理論。章文貴聞到瞭男子身上有一股濃烈的酒味,這時他才明白過來,男子很可能是喝酒瞭。可男子搶奪方向盤未遂,居然惱羞成怒,打瞭章文貴兩拳。

隨後,110 民警來到現場,經調解,該男子承認喝瞭酒情緒激動,並當面向章文貴賠禮道歉,同時支付瞭相應的醫療費。

不得不承認的是,乘客和公交司機發生沖突的情況的確存在且時有發生。

“我們一般要求駕駛員,如果遭到乘客人身攻擊等突發事件,駕駛員首先第一時間將車停放安全位置,報警通知車隊,風險降低。”據南昌公交運輸集團安全處工作人員張龍龍介紹,駕駛員在處理與乘客糾紛時的做法還被納入年終考核體系。“公司也對駕駛員有星級考核,駕駛員如果與乘客發生肢體碰撞或口角爭執等,嚴重的話將把星級降為零級。”

南昌公交公司還成立瞭“委屈獎”制度,以此讓公交駕駛員保持克制,不要與乘客有過激行為。張龍龍稱,“委屈獎”以金額和獎狀的形式,每年頒發 4 次。

乘客擾亂司機正常駕駛

應該如何處理?

南昌一名駕齡 12 年的公交司機閔師傅稱,此次重慶的公交事件,也給司機與乘客一個警醒。“有的乘客不是那麼通情達理,通常錯過站後就會把怨氣遷怒在司機身上。我們希望這次重慶悲劇能改善我們的乘車環境,也讓乘客對駕駛員多一份理解。”

另一方面,也有不少人也認為,在乘客和公交司機發生沖突時,其他乘客應該及時進行勸阻。“畢竟每個車上的乘客都可能成為沖突的受害者,所以就算是為瞭自己的安全著想,乘客也應該主動站出來制止。就像是這次重慶的事故,旁觀者、無辜者到最後都變成瞭受害者。”

那麼,對於乘客擾亂公交司機正常駕駛的行為應該如何處理?江南君通過梳理發現,僅今年以來,全國各地就已發生多起乘客擾亂公交司機正常駕駛的案例,而相關部門對案件的處理方法,或許可以給我們警示和借鑒。

北京一公交乘客將整箱奶砸向司機

被依法刑事拘留!

10 月 29 日,北京 678 公交車駛出洋橋西公交站時,車內女乘客鄧某稱自己坐過站,要求司機停車。司機因車輛已駛出公交站,拒絕鄧某要求。

鄧某突然用手提的整箱牛奶擊砸司機的手部。公交車司機躲閃中,車偏離正常行駛方向,緊急剎車後,仍與左側車道一輛正常行駛的小轎車發生剮蹭。目前,鄧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豐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沈陽一乘客毆打司機致車輛失控 5 人受傷

被警方刑事拘留!

8 月 26 日,遼寧沈陽一輛公交車在行駛過程中,乘客崔某某在上車門處停留影響乘客通行,司機催促其向車廂後部走,引起崔某某不滿,雙方發生爭執。

崔某某用拳頭擊打司機面部,導致公交車失控撞壞路邊護欄,沖進路邊停車場,造成公交車上的 5 名乘客受傷及停車場內的 5 臺機動車受損。目前,崔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湖南一大巴上一男子坐過站搶方向盤

後方一乘客猛踹肇事者

4 月 20 日,湖南一輛由衡陽駛往長沙的長途大巴上,一 50 歲男乘客因坐過站,與司機發生爭執,出手搶奪方向盤,車輛隨即發生劇烈搖晃。司機反應迅速牢牢把控住方向盤,後方一乘客則一腳猛踹,將該男子制服。隨後司機將車靠邊停穩並報警。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

如果在萬州的那輛公車上,旁觀者能出來阻止,也許悲劇就不會發生瞭。痛定思痛,我們的情感不應該止於唏噓和憤怒,而應該徹底地反思和有所作為。隻有用剛性的制度、嚴格的執法,讓這類沖動行為受到懲罰,戾氣受到壓制,才能讓更多可能出現的“後來者”受到靈魂的震懾!

乘車莫任性 這類行為要擔責!

搶奪正在行駛中車輛的方向盤,不僅嚴重威脅駕乘人員安全,還極易危及到社會公共安全造成嚴重危害後果。從各地司法判決來看,乘客搶奪正在行駛車輛方向盤的行為多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對這種擾亂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我國相關法律中有明確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

中規定,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萬州的悲劇也在警示生者,當有戾氣之人肆無忌憚地威脅公共安全時,我們每個人都有義務站起來,大喝一聲,果斷制止其危害行為。假若萬州的這輛公交車上,肇事者的行為受到全車人的制止和批評,悲劇也許就不會發生。

如果時間真的能倒流,我們多麼希望這次的慘劇不會發生。我們不禁會想:

如果乘客劉某當時聽到瞭司機的提醒,按時下瞭車;又或者,在發現自己坐過站之後,沒有逞口舌之快,而是盡快下車;如果司機當時控制住自己,拒絕與乘客劉某爭吵;又或者,在發現事態惡化的時候,沒有急著還手,而是牢牢把控方向盤;如果車上的全部乘客,能在雙方發生沖突的時候,出聲調解或是幫忙勸阻 ……

如果這樣,重慶公交墜江的慘劇是不是就不會發生?一整車的無辜的乘客,是不是就能順利下車、平安回傢?

隻可惜,世上沒有如果,悲劇已經發生,再多後悔和譴責於事無補。我們隻能吸取教訓,努力讓這樣的慘劇不再重演。

來源 | 江南都市報全媒體記者任德志、熊楚嬋

綜合央視新聞、公安部交通安全微發佈、中央人民廣播電臺王健、一讀、都市現場

編輯 | 周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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