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歲女孩被男子帶到空房 被猥褻十多分鐘

02-03

1 月 20 日上午,浙江桐鄉一名老人帶著自己 8 歲的外孫女到派出所報警,說孩子被人耍流氓。警方立即展開調查,並且很快抓到流氓。

事情發生在 19 號下午 5 點左右。當時小姑娘一個人在外面玩。

屠甸派出所 副所長:

她一個人到河邊的拆遷空置房的這片區域裡面玩,然後遇到瞭一個陌生的男子,帶著小孩,該男子跟她說讓她跟小孩一起玩耍,然後她也沒什麼戒心。

沒幾分鐘,男子就把甜甜帶到瞭一間空房子裡。

屠甸派出所 副所長:

然後這個男子就對她上下其手,進行瞭長達十多分鐘的猥褻。後來小姑娘發現不對之後,掙脫之後就逃離瞭。

警方高度重視,對嫌疑人展開地毯式搜捕。最後將目標鎖定為貴州人習某,並且很快在租房內把他抓獲。

犯罪嫌疑人 習某:

我就摸瞭她一下,然後她就走瞭。(摸她哪裡瞭?)屁股?就是伸到褲子裡面摸到肉她就走瞭。

習某 37 歲,在本地打工好多年,有老婆,有兒有女。沒想到這個看似和氣的男人,內心會如此變態。

犯罪嫌疑人 習某:

我沒什麼想法,就是一時糊塗。(你自己也是有女兒的人瞭?)我知道。(那怎麼會做這種事情?)……(要是你的女兒被人傢這樣,你會怎麼樣?)…… 我很對不起小姑娘,我也是一時糊塗,我真心真意地向她道歉。

因為涉嫌猥褻兒童犯罪,目前習某已經被刑事拘留。警方提醒廣大傢長,性教育要從娃娃抓起,社會復雜,一定要提前防范。

屠甸派出所 副所長:

比方說是不要和陌生人說話,不要孤身一人到偏僻的地方去,盡量給孩子多教育一些關於私密性方面的教育,讓孩子多一點防范的知識。

被曝光的猥褻、性侵兒童案隻是冰山一角

據統計,2016 年全國全年媒體公開報道的性侵兒童(14 歲以下)案件為 433 起,然而,曝光數據遠遠趕不上性侵事件實際發生的次數。

最高人民法院的數據顯示,2013 — 2016 年的 4 年間,光全國法院審結的性侵兒童案件量就達到 10782 起。換算下來,平均每天審理結的案件超過 7 件;也就是說,至少每天有超過 7 名兒童被傷害。

兒童遭性侵案件具有三大特點

最高法工作人員分析瞭近年多發的兒童遭性侵案件,他們發現主要呈現以下三個特點:

1、 熟人作案比例相對較高,多是利用特殊身份或特殊關系實施犯罪;

2、 有性犯罪前科者再次實施性犯罪的比率較高;

3、 因犯罪未被及時發現,受害人往往被侵害的次數多,持續時間長。

悲劇背後,是兒童防性侵教育的 " 留白 "、傢庭學校監管的 " 失守 "、法律體系的盲點以及心理救助機制的缺位。如果具備完善的 " 安全網 ",這些悲劇可能就會減少。

總之,保護孩子,傢長、政府、社會組織,都有不可規避的責任。保護好孩子的權益,就是保護好我們的未來。

精彩圖片
文章評論 相關閱讀
© 2016 看看新聞 http://www.kankannews.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