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漢醉駕被查拒不簽字 此前交通違法被記 93 分

07-14

劉薇、京芳宜、江南都市報全媒體記者張凌攝影報道:7 月 13 日 20 時 50 分許,在宜春市袁州區窯前轉盤路段,一名醉駕司機對交警的酒精測試結果拒不簽字,浪費瞭交警大量時間,把交警折騰得夠嗆。

醉駕司機范某,50 餘歲,為宜春市中心城區居民。當天他喝瞭很多酒後,仍敢駕車上路,結果在窯前轉盤路段珠泉派出所門口被交警查獲。經交警對他進行酒精測試,酒精值高達 104 毫克 /100 毫升,屬醉駕。當交警把酒精測試單拿給范某簽字時,范老漢耍起瞭小性子,本就對被交警查處一肚子火,借著酒勁火就更大瞭,他不承認醉駕的事實,拒絕在酒精測試單上簽字。

民警對范老漢耐心地進行說服,卻沒有效果,最後,民警隻好將范老漢帶至醫院抽血,準備進行進一步酒精檢測,並在酒精測試單上註明:當事人拒絕簽名。當交警對范老漢的駕駛證信息進行查詢時,才發現他不是個省油的燈,老漢已經頻繁交通違法多次,累計記分已達 93 分。交通違法不處理,記分不消除,范老漢的駕駛證也就不能年檢瞭,他對此並不警醒,仍愛幹啥就幹啥,喝醉瞭也敢駕車上路。

目前,交警部門已經扣留范某的駕駛證,將機動車拖走,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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