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6 月 1 日深圳交警發佈《關於進一步共享單車用戶使用行為的聯合聲明》規定,對在深非動車違法行為人實行共享單車停用措施從 7 月 1 日起已經正式啟動。
7 月 1 日至 9 日,深圳交警共查處涉非機動車交通違法 13615 宗,其中涉自行車交通違法 3261 宗,屬共享單車的 1717 宗,占涉自行車交通違法總量的 52.65%。
其中摩拜 905、ofo 小黃車 666、小藍 98 宗、小鳴 13 宗、優拜 9 宗、1 步 6 宗、酷騎 4 宗、其他共享單車 16 宗。
深圳交警已於 7 月 10 日將這13615 宗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的數據通報給瞭各企業,企業將在 5 個工作日內對相關的違法行為人啟動停用措施,停用時間為:7 月 17 日至 23 日。
經深圳交警大數據分析
7 月 1 日至 9 日
涉共享單車交通違法行為
主要呈現以下特點
違法區域
福田、羅湖最多,分別占 30.12% 和 28.47%。
主要違法路段
深南路、東門路、寶安路、華富路、民治大道、文錦路福華路、東環二路、後海大道、解放路,以上路段查處數占查處總數的 37.23%。
違法時段
集中在早晚高峰時段,其中7 時至 9 時占 23.76%,17 時至 19 時占 20.35%
違法行為
主要為駕駛非機動車在機動車道內行駛和占用其他車輛專用車道,分別占 45.37% 和 34.05%。
年齡及性別
以男性為主:1224 宗,占 71.29%;女 493,占 28.71%。
年齡以 20 至 30 歲之間為主:20 至 24 歲,417 宗,占 24.29%;25 至 30 歲,573 宗,占 33.37%。
企業必須
按規定辦事
深圳交警將通過隨機抽取相關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的身份信息,與企業執行情況進行比對,看相關違法行為人在停用期內是否可以使用共享單車,以此來督促企業按規定執行。
歡迎舉報
查實曝光
同時我們也歡迎市民通過電話(0755 — 83333333)、微博、微信等方式的舉報,對未按規定執行停用措施或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企業,將向社會曝光,並抄報政府相關部門。
掌握精準信息
助管理
為進一步加強共享單車管理,全面、準確、及時掌握全市共享單車數量,為制定相關管理措施提供決策依據和數據支撐,同時為瞭方便路面執勤警力快速查詢車輛相關信息。
即日起深圳交警將要求在深投放共享單車的企業將投放車輛的車身編碼、安全檢測合格證明材料等向交警部門報備,深圳交警將相關信息植入 " 六合一 " 綜合管理平臺,執勤民警可實現對違法涉事車輛的及時查詢。
希望
共享單車規范後
市民生活
越來越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