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繫方式(必填)
您的意見(必填)
近日,郎溪交警對一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寶馬轎車進行檢查,發現該車不僅未懸掛機動車號牌,車內也無臨時號牌。在對女司機詢問號牌一事時,該女子表示號牌因在事故中受損,新申領的號牌還沒有拿到。因未懸掛機動車號牌仍上路行駛的交通違法行為,該女子被處以駕駛證記 12 分並處罰款 200 元的處罰。由於其駕駛證還在實習期間,根據相關規定,其辛辛苦苦考來的駕照被註銷,該女子情緒較為激動,對自己的違法行為異常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