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相信!女孩掛在小區健身器材上身亡

02-27

小區的健身器材給人們

健身、休閑、娛樂提供瞭很多的便利

但有時候

這些利民設施卻變成瞭 " 殺手 "!

再次來到武漢江漢區萬松街機場社區,34 歲的王先生仍然不敢相信,16 天前,安裝在社區操場的健身器材——一臺太極推揉器,會奪走他 8 歲女兒夢茹(化名)的生命 ……

事發時的健身器材

女孩卡懸掛在健身器材上 " 睡著瞭 "

2 月 10 日,臨近狗年春節,孩子們也放瞭寒假,王先生和兩個朋友約好,一起在王傢墩機場社區朋友幸女士夫婦傢聚會。

那天天氣不錯,相聚的三個傢庭各有一個女兒,王先生的女兒夢茹 8 歲,其他兩個女孩一個 9 歲,一個 10 歲。

當天中午,趁大人們準備午飯,三個女孩出門,說去操場玩耍。操場離朋友傢走路僅需 2 分鐘,夢茹曾在旁邊的幼兒園上學,對附近很熟,三個女孩一起出去,大人們沒多想,就同意瞭。中途,王先生去買東西還看到她們在操場玩耍,準備送完東西再去照看。

幾分鐘後,兩個小姐姐回到傢,跟大人們說:" 夢茹趴在健身器材上睡著瞭,叫她沒反應。"

王先生意識到不對勁,第一個跑瞭出去,到瞭操場,他看到女兒懸掛在健身器材上,雙腿夾在推揉器的鋼管支撐上,斜掛在中間的立柱上,一動不動。他立即上前把女兒抱下來,看到她嘴裡流口水,褲子濕瞭,兩個鼻孔冒著紅色血泡。

父親向記者演示當時女兒的境況

把夢茹平躺放在地上後,王先生趕緊打瞭 120,此時,他已經感覺問題非常嚴重。" 女兒張著嘴巴拼命地呼吸,表情非常痛苦,我隻聽到從氣管裡傳出呼嚕呼嚕的聲音,鼻孔裡的血泡越來越多瞭,我使勁叫著她的名字,她已經聽不到瞭。" 說到這,王先生的眼淚再也止不住。

王先生的妻子和朋友等人隨後也趕到現場,朋友還通知瞭附近一個相熟的黃醫生,黃醫生用聽診器聽肺部,當場流下瞭眼淚。

等不及救護車,王先生跑向王傢墩派出所求助,民警馬上把車子開到操場,隨後將夢茹送往同濟醫院,一路,王先生的愛人、朋友都哭成一團,她們喊著:" 夢茹,堅持住,馬上就到瞭!"

搶救三個小時,不治身亡

遺憾的是,在醫院搶救瞭三個小時後,醫生宣告不治,當天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顯示,夢茹心胸部擠壓傷,呼吸循環衰竭。

女童的死亡證明書

事發後,王先生通過監控錄像看到,夢茹當時在健身器材上玩瞭一下,身體突然一歪就再也沒有起來,兩個姐姐在玩別的健身器材,察覺不對後,回傢告訴瞭大人。

器材上印有 " 兒童應有成年人監護 " 提示

記者在器材的合格證上看到,該器材於 2014 年 4 月安裝,使用壽命 8 年,由武漢昊康健身器材有限公司制造。器材的註意事項上寫著:兒童使用時,應有成年人監護。

那麼,到底誰該承擔責任呢?

傢長:健身器材公司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在王先生看來,孩子出瞭事,健身器材公司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健身器材公司:兒童使用要有成人監護

武漢昊康健身器材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解釋說,公司器材均通過國傢安全認證,設計沒有缺陷,事發後派人趕到現場,經查,器材沒有損壞,提醒標語清晰,通過監控發現,遇害女孩存在非正常使用健身器材行為,事發時也沒有成年人監護,呼籲市民正確使用健身器材,12 歲以下的兒童一定要有成人監護。

律師:傢長監護職責缺失

湖北典恒律師事務所陳亮律師認為,該事件並非由第三方侵權造成的傷害,王先生作為孩子的法定監護人,監護職責缺失,應負有主要責任。而健身器材公司,雖在健身器材的銘牌上留有提醒,盡到瞭提示義務,但卻沒有設置有效的防范措施,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負有次要責任。

下面這些觸目驚心的例子,為我們敲響警鐘!

● 2014 年 8 月 4 日,武漢一小區健身場,5 歲女孩撿拖鞋時,被正在搖蕩的蕩椅卷入椅子下卡住,當場失去知覺,不幸身亡。

網絡配圖,圖文無關

● 2016 年 4 月 24 日,南京一名 5 歲男孩,把頭伸進小區裡的 " 扭腰器 " 裡,結果竟然把頭給卡住瞭!無奈之下隻好求助消防用擴張器才把孩子救瞭 ……

● 2017 年 5 月,廣州 11 歲的男孩小傑在小區健身器材處玩耍時,被健身漫步機夾斷瞭手指。

最容易傷到兒童的健身器材

再次提醒:健身器材絕非玩具!!

慘劇屢屢發生

傢長們都長點心吧

如果我們能

再仔細一些、再小心一些

或許孩子會少受一些傷害 …

來源:楚天都市報

編輯:靈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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