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桐梓縣一名女子,通過微信發佈征婚信息後,認識一名 " 高富帥 ",對方還給她買車買房、並帶著她到外省收賬,以示 " 實力雄厚 "。但該女子沒有想到的是,對方竟是一名騙子,前後詐騙、盜走她 7 萬餘元。
(圖為受害人的微信支付記錄)
據介紹,這名 30 多歲的女子小雲(化名),傢住桐梓縣,此前因故離異。去年 11 月,小雲在某微信公眾平臺,發佈瞭自己的征婚信息。沒多久,便有一名陌生男子添加小雲為好友。
在微信上,這名陌生男子自稱叫阿強,現在外地做生意,並稱想和小雲做情人,會給小雲買房買車,給她想要的生活,但 " 不會和小雲結婚。"
想找人結婚過日子的小雲,認為對方不是自己要找的人,於是打算不再聯系。見此,阿強對她 " 吐露心跡 ",稱自己因為曾有過失敗婚姻,所在才不想結婚。
之後,小雲通過阿強的朋友圈動態,覺得他是一個 " 受過傷的男人 ",於是心生好感。此後,阿強在微信上經常對小雲噓寒問暖,讓小雲對阿強好感倍增。
12 月初,阿強從 " 外地 " 回到桐梓,與小雲見面確定戀愛關系。為展示自己 " 資產雄厚 ",阿強還帶著小雲,買房買車,到省外收賬,並且轉巨款給小雲,讓小雲對其深信不疑。
之後,阿強又以多種理由,從小雲那裡拿走瞭 5 萬餘元。今年 1 月中旬,小雲無意中發現阿強身份證上的真名叫瞿某,小雲覺得自己可能被騙。
今年 1 月,小雲向警方報案,警方在桐梓將瞿某抓獲。原來,瞿某是一名緩刑人員。為騙小雲,他偽造瞭購房協議、杜撰瞭購車事實、通過網絡短信發送虛假銀行巨款到賬短信等方式,獲取小雲信任。
此外,瞿某還通過設置黑名單攔截銀行短信,刪除微信轉賬記錄等手段,竊取瞭小雲 2 萬餘元。
9 月底,桐梓縣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瞿某在網絡上虛構身份,以虛構的事實騙取他人財產,且數額巨大,已經構成詐騙罪。同時又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微信轉賬方式,秘密竊取被害人財物,數額較大,構成盜竊罪。
法院認為,瞿某在緩刑考驗期未滿又犯新罪,據此,法院判決瞿某構成詐騙罪、盜竊罪並撤銷緩刑,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 5 年,罰金 2 萬元。目前,該判決已經生效。
令狐芷君 貴陽晚報全媒體記者 黃寶華
責編 陳玲
編審 侯川川
簽發 蒲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