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電寶“火”瞭,飛機上充電寶起火該不該用水滅

02-26

日前,一則因飛機上充電寶著火,空姐用一瓶礦泉水將其撲滅的視頻引發瞭廣泛討論。該名空姐的做法是否妥當?2 月 26 日,記者在中國民用航空局運輸司發佈的《鋰電池機上應急處置指南》中找到瞭答案:鋰電池著火可用水對其進行淋灑降溫。該《指南》將於 3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

事件回顧

空姐用礦泉水澆滅著火充電寶惹爭議

2 月 25 日,南航 CZ3539(廣州 - 上海虹橋)航班在登機過程中,一名已登機旅客所攜行李在行李架內冒煙並出現明火。

南航官方稱,機組配合消防和公安部門及時進行處置,未造成進一步損害。該航班已更換飛機和機組執行。涉事旅客被警方帶走調查。經初步瞭解,系旅客所攜帶充電寶冒煙並著火,事發時充電寶未在使用狀態。

據網上視頻顯示,事件發生後,該航班乘務長立即用一瓶礦泉水將其澆滅。但這一舉動遭到網友的質疑,甚至被部分網友稱為 " 不專業 ",並質疑為何不使用滅火器?不過,也有網友贊同該乘務長的做法。

官方指南解疑

鋰電池著火可用水淋灑降溫

網友對這一做法的正確性爭論不休。

對此,記者查閱中國民用航空局運輸司於 2017 年 12 月 1 日發佈的《鋰電池機上應急處置指南》(以下簡稱 "《指南》")瞭解到,該《指南》對於鋰電池機上起火、冒煙等突發事件具有明確的應急處置程序:切斷電源——實施滅火處置——降溫冷卻——移動和監控——落地後處置。

該《指南》明確規定,事件發生後,可用水或其他不可燃液體對鋰電池、含鋰電池設備或相關行李進行淋灑降溫,評估滅火後鋰電池或含鋰電池設備狀態是否趨於穩定。

據瞭解,該《指南》將於 3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

充電寶乘機須謹慎

勿攜帶 " 三無 " 充電寶登機

充電寶為何無故自燃?雖官方還未發佈調查結果,但充電寶大概難咎其責。據瞭解,目前市面上許多充電寶質量不合格,且主要在重力沖擊和阻燃要求兩個方面。因此," 一撞就著 " 的充電寶乘機引發的後果不堪設想。

除充電寶自身質量問題以外,充電寶在裝卸、運輸及密閉、高溫等環境下,也極易產生短路、甚至爆炸。

中國民航局對攜帶充電寶乘機具有明確規定:嚴禁在托運行李中攜帶充電寶;嚴禁攜帶額定能量超過 160Wh 的充電寶,攜帶額定能量超過 100Wh 但不超過 160Wh 的充電寶,必須經航空公司批準且不得超過兩個;嚴禁攜帶標識不清的充電寶等。

南航方面也提醒廣大旅客:請勿攜帶 " 三無 " 充電寶登機;飛行過程中禁止使用充電寶;充電寶盡量不與其他物品混放,尤其是不能和金屬制品混放。

深圳晚報記者 杜婷 實習生 李丹 見習編輯 劉夢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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