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新一輪抽檢,這 17 批次食品抽檢不合格

07-14

記者 7 月 13 日獲悉,近期甘肅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共組織抽檢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飲料、蜂產品、酒類、食用農產品食品共 446 批次樣品,抽檢檢驗項目合格樣品 429 批次,不合格樣品 17 批次。

不合格產品具體為:

1. 蘭州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蘭州興成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糟肉,菌落總數檢出值為 620000CFU/g;標準規定為 ≤80000CFU/g;苯甲酸及其鈉鹽 ( 以苯甲酸計)檢出值為 0.026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2. 甘肅金絲路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康樂縣新華牧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麻辣雞腿,苯甲酸及其鈉鹽 ( 以苯甲酸計)檢出值為 0.007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3. 甘肅金絲路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臨夏州安多益盛清真食品工貿有限公司生產的濃香壓榨雙低菜籽油,苯並 [ a ] 芘檢出值為 15.4μg/kg;標準規定為 ≤10μg/k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4. 甘肅金絲路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甘肅省臨夏市伊禾清真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伊禾園菜籽油,苯並 [ a ] 芘檢出值為 20.8μg/kg;標準規定為 ≤10μg/k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5. 武威晉爾鵬純壓榨食用油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胡麻油,苯並 [ a ] 芘檢出值為 16μg/kg;標準規定為 ≤10μg/kg。檢驗機構為甘肅中輕輕工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有限責任公司。

6. 酒泉好味來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純胡麻油,苯並 [ a ] 芘檢出值為 12μg/kg;標準規定為 ≤10μg/kg。檢驗機構為甘肅中輕輕工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有限責任公司。

7. 城關區鹽場路綠瑩商店銷售的鮮蛋,恩諾沙星 ( 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 ) 檢出值為 22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8. 城關區雁兒灣鑫新樂超市銷售的標稱甘肅果益多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鳳凰甘草杏,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 0.67g/kg;標準規定為 ≤0.35g/k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9. 小稍門左鄰超市銷售的標稱敦煌市敦威特產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李廣杏肉,菌落總數檢出值為 12000CFU/g;標準規定為 ≤1000CFU/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10. 小稍門左鄰超市銷售的標稱敦煌市敦威特產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李廣杏包仁,菌落總數檢出值為 12000CFU/g;標準規定為 ≤1000CFU/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11. 小稍門左鄰超市銷售的標稱甘肅省大鵬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甘草杏,菌落總數檢出值為 13000CFU/g;標準規定為 ≤1000CFU/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12. 城關區南河路郝紅梅百貨店銷售的標稱甘肅果益多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鳳凰話梅,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 12.0g/kg;標準規定為 ≤0.35g/k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13. 城關區南河路宏樂超市銷售的標稱甘肅果益多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鳳凰話梅,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 12g/kg;標準規定為 ≤0.35g/k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14. 蘭州一公司七裡河店銷售的標稱臨夏市南園清真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啤特果汁,山梨酸及其鉀鹽 ( 以山梨酸計 ) 檢出值為 0.62g/kg;標準規定為 ≤0.5g/k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15. 城關區鹽場路綠瑩商店銷售的標稱臨夏市南園清真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啤特果汁,山梨酸及其鉀鹽 ( 以山梨酸計 ) 檢出值為 0.65g/kg;標準規定為 ≤0.5g/k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16. 蘭州一公司七裡河店銷售的標稱蘭州葆春源蜂產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棗花蜂蜜,菌落總數檢出值為 2800CFU/g;標準規定為 ≤1000CFU/g。檢驗機構為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17. 標稱瓜州冰雪果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爵風蜜瓜香酒,甲醇檢出值為 2.8g/L;標準規定為 ≤2.0g/L。檢驗機構為甘肅中輕輕工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有限責任公司。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所在地蘭州市、臨夏州、武威市、酒泉市、慶陽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並分析原因進行整改;經營單位所在地蘭州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要求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並依法予以查處。

蘭州晚報首席記者 田小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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