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通報“女碩士紀元遭拒錄” 處理情況:7 人被處理

02-26

現代快報訊(記者 李偉豪) 徐州通報紀元同志被取消擬聘資格一事調查處理情況,全文如下:

紀元同志被取消擬聘資格一事引起社會關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市相關部門成立調查組,開展深入調查,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等法規,及時對相關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員作出嚴肅處理。

經調查認定,招聘單位市城市房屋征收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房屋征收辦)及其主管部門市城鄉建設局在資格初審和復審階段把關不嚴,對紀元同志所學專業未能嚴格履行資格審核職責,導致紀元同志在專業不符合《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和《2016 上半年徐州市市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要求的情況下參加瞭筆試和面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市人社局)指導、監督和查糾不及時、不到位,履行糾錯職責滯後,未履行告知義務。上述部門(單位)及相關工作人員存在工作失職行為。

根據責任認定,我市已於 2017 年 6 月作出以下處理:

1、責令市城鄉建設局、市人社局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2、對負有責任的 7 名工作人員分別給予相應處理,對市城鄉建設局分管房屋征收辦工作的副調研員、市外國專傢局局長兼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處長等兩名副處級幹部進行誡勉談話;給予市城鄉建設局人教處處長行政記過處分,人教處具體負責資格審核工作的科員行政記大過處分並調離人事工作崗位;給予市房屋征收辦黨支部書記、副主任(主持工作)行政記過處分,黨政科科長行政記過處分並免去其職務;給予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具體負責監督審核工作的主任科員行政記過處分。

3、責成市城鄉建設局、市人社局向紀元同志賠禮道歉。

2018 年 2 月 23 日,徐州鐵路運輸法院對紀元同志訴市人社局人事招錄行政決定一案作出瞭一審判決。我們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按照依法行政、執政為民的理念,本著依法依規、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辦事。同時,督促相關部門認真吸取教訓,提高行政水平,加強對招聘工作的全程監管,避免此類問題再次發生。對紀元同志的其他訴求,我市將依法依規處理。

徐州市政府新聞辦公室

2018 年 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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