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調“向我看齊”的廳官今被查

03-03

據黑龍江省紀委監委網站 3 月 2 日消息,齊齊哈爾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黃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記者註意到,擔任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委書記、局長期間,黃宇多次在公開場合就黨風廉政建設發表重要講話。據悉,2016 年,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在黑龍江省進行督察時,其被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同時因涉及其他違紀問題線索,進行並案處理。

齊齊哈爾市政府原副市長黃宇被查

公開資料顯示,黃宇,男,漢族,1964 年 12 月生,山東煙臺人,1982 年 3 月參加工作,1986 年 6 月加入中國共產黨,黑龍江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研究生畢業,高級工程師。

據悉,黃宇早年多就職於省第三建築工程公司。1982 年 3 月到 1996 年 5 月,先後任該公司二處統計員;職工學校教師;三處技術員;一處總工長、副主任(副科級);一處副主任;直屬工程處項目經理、主任(正科級)(其間,1993.02 — 1995.04 齊齊哈爾市城市房屋開發公司項目經理、副經理)。

從 1996 年 5 月開始,調任齊齊哈爾市大宇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擔任過該公司九分公司經理、總公司副經理。

從 2002 年 4 月,開始任齊齊哈爾市齊翔建工集團總經理兼總經濟師、集團有限公司一公司經理(副縣級);一年多後,任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

2008 年 12 月,黃宇被調任齊齊哈爾市建設局。至 2017 年 6 月,曾任黨委委員、齊翔建工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黨委書記、局長。

2016 年 1 月,黃宇進駐齊齊哈爾市政府,並任黨組成員、副秘書長;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委書記、局長。在此其間,同時兼任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7 年 6 月,黃宇任齊哈爾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2017 年 9 月至今任齊齊哈爾市副市級幹部。

多次公開談論黨風廉政

媒體曾就 " 如何落實好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 " 等問題采訪瞭時任齊齊哈爾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委書記、局長黃宇。其表示,各級黨委必須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本地、本單位黨委的一項重要任務,切實擔負起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動員一切力量、集中一切智慧、采取一切辦法抓實抓好。

對此,黃宇提出三方面的工作建議:完善制度規定,把黨風廉政建設納入規范化軌道;強化思想主導,培育與黨風廉政建設相融合的文化氛圍;堅持依法行政,牢牢盯緊權力運行過程這個重點領域。其中指出,權力運行過程是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關口和多發領域,也是人民群眾評判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依據,亂作為、不作為都是黨風廉政建設要解決的重點問題。黨委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必須高度關註權力運行過程的管理和監督,既從嚴懲處違法違規、以權謀私損害群眾利益的人和事,也從嚴懲處在其位不謀其政、不履行職責的人和事。

此外,記者註意到,黃宇曾在齊齊哈爾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幹部大會上,談及反 " 四風 " 時表示,領導要帶頭、立整立改,打造優良過硬作風。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別人不做的自己堅決不做;要有 " 向我看齊、對我監督 " 的胸襟和勇氣,堅決做到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從點滴做起。強化宗旨意識加強黨性修養,促進幹部作風的進一步好轉,樹立良好工作作風。

被黑龍江省通報行政警告處分

2016 年 7 月 19 日至 8 月 19 日,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對黑龍江省開展瞭環境保護督察工作。2016 年 11 月 15 日中央環保督察組向該省反饋瞭督察意見,並將督察發現的 13 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該省,並要求依法依規進行調查處理。其中,給予時任齊齊哈爾市政府副市長兼市住建局局長黃宇行政警告處分。

通報結果顯示,齊齊哈爾市政府及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等部門,未按照國傢要求按期完成《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15 年)》項目,存在不作為、慢作為問題。齊齊哈爾市中心城區污水處理廠自 2003 年投運以來,累計產生污泥達 10 餘萬噸,全部堆存於嫩江行洪區內,對嫩江水環境安全構成嚴重威脅。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對 7 名責任人員進行嚴肅問責。處理結果顯示,擬給予齊齊哈爾市政府副市長兼市住建局局長黃宇行政警告處分(因涉及其他違紀問題線索,對其進行並案處理)【資料來源:黑龍江省紀委監委、西陸網、齊齊哈爾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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