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圖片
足協紀委會再開罰單,梅州客傢球員侯宇因發表不負責任言論,被禁賽兩場,罰款 10000 元。上輪聯賽結束後,當侯宇在社交媒體上寫下那段話,就註定難逃處罰。不過,這也牽扯出一個問題:遇到粗暴執法的裁判,該怎麼辦?
上輪梅州客傢對陣卓爾,在比賽的最後階段被判點球,遭遇絕殺。賽後,門將侯宇在社交媒體上公開表達瞭對裁判的不滿,認為己隊應該拿 1 分,隻是輸給瞭裁判。" 這就是中國足球,大俱樂部就是不一樣。球員們辛辛苦苦的玩命去拼,到最後還是被裁判玩弄於股掌。"
按照規定,教練、球員是不能夠公開評判裁判的。侯宇做出瞭這樣的表態,被罰無疑。問題在於,他隨後又指稱,在找裁判李政理論時,遭到辱罵。這已經是今年聯賽中第二次公開出來的粗暴執法問題瞭,早些時候,魯能助教郝偉指稱裁判辱罵球員,為此遭到禁賽一場的處罰。
侯宇寫的更多,被罰的也更重。足協紀委會認定,他的不負責任言論給聯賽形象造成惡劣影響。證據確鑿,處罰沒毛病,問題是,如果裁判辱罵瞭球員,球員是否隻能忍受?取證難度很大,但當球員辱罵裁判時,隻憑一紙報告,即可予以重罰,對於裁判的違規行為,又如何進行更為有效的監督?
類似的事情並不少見,隻不過,被公開出來的少之又少。在管理裁判的問題上,中國足協確實需要多下一番功夫。
半島晨報、海力網記者隋海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