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時分,重磅的新聞襲來: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
在全國開展 " 掃黑除惡 " 專項鬥爭,Why?
決心
這份《通知》,措辭很嚴厲。
比如,
" 把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和反腐敗、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把掃黑除惡和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結合起來,既有力打擊震懾黑惡勢力犯罪,形成壓倒性態勢,又有效鏟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形成長效機制 ";
" 要聚焦涉黑涉惡問題突出的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領域,把打擊鋒芒始終對準群眾反映最強烈、最深惡痛絕的各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要堅持依法嚴懲、打早打小、除惡務盡,始終保持對各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的嚴打高壓態勢 ";
" 要嚴格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對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及其‘保護傘’要依法從嚴懲處 "," 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發現的‘保護傘’問題線索優先處置,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不管涉及誰,都要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尤其要抓住涉黑涉惡和腐敗長期、深度交織的案件以及脫貧攻堅領域涉黑涉惡腐敗案件重點督辦 ";
" 對涉黑涉惡問題尤其是群眾反映強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堅決的態度,無論涉及誰,都要一查到底,特別是要查清其背後的‘保護傘’,堅決依法查辦,毫不含糊"。
中央層面的決心已經很明確。尤其是文件中提到的,把打擊黑惡勢力與基層反腐 " 拍蠅 "、脫貧攻堅相結合,以及 " 不管涉及誰都要一查到底 " 的表述,勢必將成為 2018 年反腐與基層治理的一道明確的主題。
前兆
為什麼中央決定今年開展針對黑惡勢力的專項鬥爭?
事情並非沒有前兆。1 月 13 日結束的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公報中就明確有一條," 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問題 "。其中就提到,要" 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 "," 把懲治基層腐敗同掃黑除惡結合起來,堅決查處涉黑‘保護傘’ "," 把全面從嚴治黨覆蓋到‘最後一公裡’ "。
而在昨天舉行的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電視電話會議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郭聲琨也強調,要把掃黑除惡 " 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好 "," 著力解決淫穢、賭博、吸毒、傳銷、拐賣等違法犯罪問題,提高社會治安整體水平 "。
時間可以再往前推。2017 年 1 月,最高檢給全國各地檢察機關下達的任務,是堅決依法懲治 " 村霸 " 和宗族惡勢力刑事犯罪,突出打擊為 " 村霸 " 和宗族惡勢力充當 " 保護傘 " 的職務犯罪;同年 6 月,時任中央政法委副書記的郭聲琨,也表態要" 集中打擊整治農村黑惡勢力違法犯罪 "。
可見,中央早已把處置黑惡勢力同基層反腐、基層治理聯系在一起看待。
探索
最高檢反貪總局三局局長孫忠誠曾經向新華社介紹,橫行於基層組織的 " 村霸 " 有四大特征:亂政、抗法、霸財、行兇。
何謂亂政?倚財仗勢、幹亂國法、操縱選舉。比如以前被判刑的江西省某市原人大代表,糾結多名同族兄弟以及社會閑散人員組成犯罪團夥,稱霸一方,多次利用暴力、威脅等手段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甚至利用勢力和影響,威脅當地黨委政府工作人員,幹擾基層組織選舉;
抗法,指暴力抗法、對抗政府、煽動滋事。典型案例如 2016 年底,廣西某村支書因妻子在交通事故中喪生,便夥同親屬,當著公安民警的面要活埋肇事司機。當公安民警阻止時,其倚仗人多勢眾進行對抗,當地派出 130 多名民警才將司機解救;
霸財,即強拿強要、欺行霸市、坐地納貢。河南省某村原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在出租農地、建設新社區農村飲水工程等事情上 " 雁過拔毛 "。河北某村村主任自 2012 年以來,組成惡勢力團夥,要求所有村民結婚必須 " 上供 ",曾有一村民未照辦,結婚當天竟收到瞭送到門口的花圈;
至於 " 行兇 ",則是橫行鄉裡、違法犯罪、殘害無辜。廣州某村有一群 " 村霸 ",從 2008 年起就在村裡為非作歹,敲詐在村內經營小店和生活的人員,甚至當街調戲婦女。
島叔此前在文章中寫過,中國歷來有 " 官 "" 吏 " 之別,像村幹部這樣遊離於公務員體系、但又實際掌握瞭一定公共權力、且長期在本地本村不流動的,顯然屬於土生土長的 " 吏 " ——農村治理離不開他們,隻有他們掌握真正具體的情況;處罰起來又很難," 我就是一農民,能把我降到哪裡去 "?而長期跟他們生活在一起," 有求於 " 村幹部的村民,則容易忍氣吞聲。
老虎或許很遠,蒼蠅每天撲面。如果這些發生在群眾身邊的黑惡分子、腐敗勢力得不到懲治,將極大地侵蝕執政基礎。由是觀之,無論是針對扶貧 " 微腐敗 " 的巡察,還是針對基層黑惡勢力的專項打擊,都是在給基層治理這道難題予以探索。
原則
在島叔看來,今天這則中央文件,更值得細細把味、也值得全國上下執行專項鬥爭任務的幹部體會的,是這樣一句話——
" 要主動適應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切實把好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嚴禁刑訊逼供,防止冤假錯案,確保把每一起案件都辦成鐵案。"
換言之,掃黑除惡,中央此次定的基調就是 " 依法 ",一切都要有法可依。
中共對於黑惡勢力一向是零容忍的。1983 年至今,中國也經歷過多次 " 嚴打 ",主要針對殺人、搶劫、強奸、投毒、綁架、盜竊、拐賣婦女兒童等犯罪活動,以期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在不同的歷史條件下," 嚴打 " 發揮過自己的作用。
不過,隨著歷史和社會的發展,保障人權、程序正義、罪刑相當等原則已經成為共識。在 1996 年 " 嚴打 "、2004 年 " 嚴打 "、2010 年 " 嚴打 " 過程中,保障人權逐漸被提升到與打擊犯罪同等的地位,司法機關也強調在實現效率的同時更須維護公正。特別是隨著《刑事訴訟法》的不斷修改完善," 嚴打 " 一詞蘊含的 " 依法(嚴厲打擊)" 的內涵被不斷突出。
2015 年 1 月,在談到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習近平對於政法隊伍 " 刀把子 " 作用的論述時,人民日報政文部微信曾經舉過這樣的例子:" 在重慶,薄熙來、王立軍發起‘打黑’行動,利用政法機關制造瞭一大批‘黑社會’案件。事後,經過嚴格審查,這些案件中很多都是冤案、錯案。由此可見,薄、王二人所打的‘黑’,純粹是從個人利益出發,搞的是 " 順我者昌、逆我者亡 " 的封建王朝思想。如果沒有政法機關的力量,很難想象薄、王二人有能力把重慶搞成‘傢天下’ "。
換句話說,針對黑惡勢力的鬥爭,也要恪守法治的要義,這樣才能保證不走偏、不變形。
事實上,2015 年,為落實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最高法就印發瞭《全國部分法院審理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明確規定瞭如何認定黑社會、如何認定黑社會的行為特征、經濟特征、危害特征,以及如何相應適用刑事責任和刑罰。
文件也要求," 把掃黑除惡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來抓,但這絕不意味著可以放寬黑社會性質組織認定的標準,將掃黑除惡擴大化,甚至為瞭完成某些指標,參與某些排名,以追求政績的態度對於掃黑除惡 "。這一紀要,也應當成為本次鬥爭所遵循的標準。
" 國無恒強,無恒弱,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
兩千多年前韓非子的告誡,對於今天的依法治國和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依然具有重要的指導價值。它在法理上時刻告誡我們:" 嚴打 " 的政策必須堅持法治原則,不能侵犯人權,不得逾越現行法律法規,更不可凌駕於憲法之上。隻有恪守法治原則,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才能經得起歷史的檢驗。
犯罪是很難通過一次 " 嚴打 " 就能完成的,盤根錯節、利益交織的老大難問題更是如此。因此," 掃黑除惡 " 應當排除運動化的傾向,杜絕隻顧 " 一陣風 ",而忽視瞭長久性社會治理的套路。相反,隻有常態化的打擊犯罪和犯罪預防,讓 " 嚴打 " 變 " 常打 ",才能 "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