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制晚報 17 日報道,1 月 15 日下午三點左右,在揚州新壩吳橋加油站附近,一名疑似偷狗的男子被面包車撞倒身亡。
本文圖片均自:法制晚報
據事發視頻顯示,一輛面包車撞上瞭一名騎著摩托車的男子,男子被撞到路邊店鋪的玻璃上,當場沒有瞭生命體征。據當地知情人士透露,當天下午,一名騎摩托車男子在揚州廣陵區李典鎮長生村偷狗時被狗主人發現,狗主人要求其將狗放下,但男子並未收手,反而威脅狗主人說 " 你敢追,我就拿針毒你 ",隨後駕車揚長而去,狗主人馬上駕駛面包車追瞭上去,接下來悲劇的一幕發生瞭,狗主人將偷狗賊撞死。現場在摩托車上,還有死狗、弓弩和毒鏢等物。
1 月 16 日下午,記者聯系當地公安部門,經確認的確發生此事,但具體情況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有部分網友對此表示," 偷狗賊這是罪有應得,應該從輕處罰狗主人 "。對此記者咨詢瞭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的白小強律師,白律師認為,從目前瞭解的情況看,狗主人在主觀上並沒有蓄意殺人的意圖,可以定性為過失致人死亡罪,我國法律規定,過失致人死亡情節較輕的將予以三年以內有期徒刑;較重的則將面臨三到七年的有期徒刑;狗主人很有可能會受到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和 10 萬元左右的賠償。
而針對網友提出的偷狗是否會被處罰的問題,白律師表示,目前我國並未有針對寵物的專門法律,所以偷狗隻能被定性為偷盜罪,而普通的狗被偷隻會做些許罰款處罰。
(法制晚報 · 看法新聞 記者王榮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