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高爾夫維修期間被擅自試車撞毀,與 4S 店協商未果

08-17

近日,湖南湘潭一位車主於年 9 月購買的一輛大眾高爾夫汽車出現故障,送往 4S 店維修,期間維修人員擅自試車,不料發生瞭事故,汽車引擎蓋損毀、氣囊炸開、水箱變形。4S 店提出瞭三個賠償方案車主均不接受,要求 4S 店賠償同配置新車,雙方爭執不下。

去年 9 月湘潭一位車主花瞭 18 萬在一汽—大眾眾富店買瞭輛高爾夫 25 周年紀念版車型,進今年 8 月 11 日發現汽車發動機艙有異響,將車送到瞭 4s 店維修,經過維修人員的檢測,結果隻是行車記錄儀松動,加固一下就好瞭。維修期間車主等瞭半個小時發現車子仍未修好,來到維修車間尋找,但未見車輛蹤影,詢問工作人員後得知,原來自己的車已被開出去路試與一輛公交車相撞,維修人員也在事故中受傷,已前往醫院救治。車主說當時剛到現場看到水流瞭一地,三個氣囊都已炸開,水箱變形破損,防凍液漏瞭一地,大燈、引擎蓋全部損毀,右前門也無法開啟。

對於該事故的責任劃分,一汽 - 大眾眾富店出具瞭關於客戶車輛的情況說明,說明中稱此事故由一汽 - 大眾眾富店負全部責任,而且落款處有總經理及服務總監的簽名,並加蓋有公司公章。

8 月 15 日車主前往一汽 - 大眾眾富店,該 4S 店總經理表示,員工開走車主的車絕沒有其他用途,隻是想通過路試檢測車輛是否修好。該經理表示:公司已提出三套解決方案。方案一是修好楊女士的車並賠償 1 萬元;方案二是按照 " 多退少補 " 的方法,賠一輛價格差不多的高爾夫車型,但隻賠付裸車,上牌等費用需楊女士承擔,同時楊女士還需繳納 2.5 萬元 " 折舊費 ";方案三是直接回收楊女士的車,一次性賠償 12 萬多元。該 4S 店總經理還說:" 這個事情公司研究過,也請瞭律師,賠付方案是按照汽車三包法來執行的。"

對於 4S 店所提出的賠償方案車主均不接受,表示對方提出的方案一,她絕對不同意。至於方案二,她認為對方不僅將 25 周年紀念版車型,換成配置低瞭兩個檔次的舒適版新車,還要繳納 " 折舊費 "、購置稅、上牌費等費用,十分不合理。對於方案三,她認為自己花瞭 18 萬買的車,,目前隻行駛瞭 8000 多公裡,購買時間還不到 1 年,隻退 12 萬很不劃算。而車主的訴求是 " 要麼賠同款新車,要麼賠輛同配置的新車。"

目前此事還沒得到解決,有律界人士認為,4S 店的維修人員所實施的試駕行為未經車主本人同意擅自試駕行為導致車主車輛毀損,應當向車主承擔侵權責任,賠償車主損失,此事並不適用三包法,4S 店提供的賠付方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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