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中死得很難看的,99% 都有這兩個問題

07-25

來源微信公眾號:傾我們所能去生活(ID: wanqingdepingtai),作者:晚情,作傢,編劇,雲意軒翡翠創始人,著有《做一個剛剛好的女子》、《做一個有風骨的女子 : 不迎合 , 不媚俗》等書,新書《純真如你》正在熱銷中。微博 @晚情的小窩,個人公眾平臺 : 傾我們所能去生活(wanqingdepingtai )本文經作者授權發佈。

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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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時間,由於平臺發展需要,我在上面發佈瞭一個招聘,當天晚上就收到瞭幾百份簡歷。

由於我自己實在沒什麼招聘經驗,便把兩個做 HR 副總的朋友叫來替我把關。

如今,也算塵埃落定瞭,在整個過程中,我學到瞭不少招聘技巧,更有不少感悟。

在眾多簡歷中,有兩份非常與眾不同。

一份說:你憑什麼要求晚上也要回你消息?就算是實習生,你也沒有權利這麼要求他們吧?我不是想應聘,就是告訴你,你沒權利這麼要求。

當時我一愣,瞬間覺得自己是不是周扒皮的傳人?趕緊轉發給瞭兩個朋友。

朋友順手就刪除瞭:什麼崗位,就有什麼要求,像某些公眾號,都是晚上十點才推送的,難道她們的編輯要向老板說你憑什麼要我們晚上工作?

此人情商與智商雙低,連這種基本道理都不懂,隻站在自己的角度想問題,這樣的人,是所有用人單位最不喜歡的。

另一份簡歷稍微溫和一點:看到第一條說不接受什麼都不會的新人,覺得很鬱悶。我想告訴你,如果大傢都不招新人,那新人怎麼可能會有經驗?你這條限制瞭多少想和你一起工作的人?

突然就想起瞭十幾年前,自己畢業找工作的那段經歷。

我相信,每個剛從大學畢業的年輕人,對自己的第一份工作都是充滿期待的。我也一樣,那時每天都在看招聘信息,尤其是對一些大公司和好的崗位,特別關註,逐條對照,看自己哪些符合,哪些不符合。

但不得不說,公司越大,要求越高,崗位越好,要求越多,尤其是幾乎每個我看得上的公司和崗位,都有這樣一條要求:有兩年以上工作經驗。

對於一個剛畢業的大學生而言,她怎麼可能有兩年工作經驗?雖然知道自己並不完全符合要求,但試試總沒關系吧?瞭不起就是不錄取嘛!

然後,我投瞭三傢公司,我的簡歷也非常簡單,就是一頁紙,簡明扼要的介紹瞭一下自己的情況,放瞭一張中規中矩的證件照。

之後一個星期裡,三傢公司都陸續打電話讓我去面試瞭。

在面試的過程中,幾乎每位面試官都問我:我們要求有兩年以上工作經驗的,這點你不符合,為什麼還投簡歷呢?

我說:我知道這一點我不符合,可是如果我連簡歷都不投,那就什麼機會都沒有。你們讓我來面試瞭,說明這點是可以商量的,否則你們就不會來面試我瞭。

面試官說:其他的候選人經驗最少的也有一年,那你說你的優勢在哪裡呢?

我說:雖然我沒有經驗,但是沒有經驗的人可塑性強,更好培養,由於是第一份工作,會更充滿感情,更認同企業文化,而且剛入社會,不會偷奸耍滑。

最後,三傢公司都錄取我瞭,我選瞭最心儀的公司,正式開始我第一份工作。

這些經歷也讓我明白一件事:機會,都是自己爭取來的。

再說說我自己的招聘,我確實在第一條上寫瞭不接受什麼都不會的新人,可是我最後錄取的,就是新人。

就算要求裡寫瞭,那又如何,又不會阻止你投簡歷,如果你連試一試的勇氣都沒有,那又能怪誰?

第一條其實包含瞭兩點,什麼都不會和新人,我最後錄取的新人雖然從來沒有在大號工作過,也沒有自己運營工作號的經驗。

可是在面試時,我感覺到她的真誠與積極,在面試之前,她自己已經做瞭不少功課,後來我給瞭她一篇文章,讓她盡快做出來給我。

她也做到瞭,雖然離我的要求還有點距離,但是隻要肯學,什麼問題不能克服呢?

雖然我們還沒有一起工作過,未來如何,現在言之過早,但是主動爭取的人,機會一定比別人多。

我想,任何用人單位,其實都不會真正拒絕新人,隻要這個新人讓人感覺是熱愛學習,積極主動,認真負責的,沒有人會拒絕這樣的人。

每個用人單位都會提出自己的要求,但是請記住:沒有什麼要求是固定不變的,隻要你身上具備足夠打動別人的特質,任何條件都會為你讓步。

人分兩種:一種是發現自己不符合別人的要求,勃然大怒,憤怒地指責別人定的要求不對。還有一種是發現自己不符合別人的要求,積極為自己爭取機會。

無疑,後一種,才會成為人生的贏傢。

我人生中的第一份工作,雖然順利錄取瞭,但也並非一帆風順,可是在跌跌撞撞的青春歲月裡,我遇到瞭無數貴人,獲得瞭無數寶貴經驗。

記得有一次,我覺得公司有一項制度不合理,而我又是那種主見極強的姑娘,不認同的必然堅決反對。

那時,恰巧和一位高層吃飯,說起這事,還有我的看法,我至今記得高層是怎樣和我說的,他說:

第一,制度就是制度,每一個制度的出現,必然有其原因,不要局限在自己的眼光和思維裡,覺得這裡不對,那裡不行。

如果你能換一種思維,多問問為什麼會制定這樣的制度,當時有什麼樣的背景,為瞭解決什麼樣的問題,現在又有哪裡已經不適用瞭,需要調整。

也許你這樣去想時,會明白可能是自己想得太簡單,當然,也有可能單純的眼光更能看出問題;

第二,如果真的覺得有問題,當你做到第一點時,你提的意見也會比較全面有價值。

記住以平和客觀的角度提出你自己的看法,別讓人覺得這些規定是因為影響瞭你自己,所以你覺得不合理,這是大忌;

第三,所謂制度,就是在沒有廢除之前,你必須遵守的東西,哪怕你認為它不合理。

職場中死得最快最難看的,就是自恃過高的人。要挑戰某些東西,要清楚自己的能力和定位:

如果你是規則制定者,那你當然可以隨時提出異議,如果你的能力已經達到老板都離不開你的程度瞭,你當然也不在這個限制裡瞭。如果都不是,聰明人都已經知道該怎麼做瞭。

從那時候,我就告訴自己:少看不慣這個,看不慣那個。要麼你有能力推翻你所看不慣的這一切,由你去制定規則,讓別人按照你的規則去做。要麼就好好遵守別人的規則。

如果既沒有推翻的能力,又不願遵守別人的規則,那麼,我會死得很難看。

很多人跟我抱怨領導如何如何不好,其實解決辦法無非三個:要麼你能取代他,要麼你離開,要麼就做好下屬的本分。

如果既沒有取代的能力,又不願意離開,還看不慣領導,最後過得不如意的,隻能是你自己。

這世上,最要命的就是能力不行,心態還不好,每一個過不好的人身上,必然會有這兩種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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