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丹:說是愛,其實不是

07-30

心理學上有一個概念,說在現代人的交往中,有一種行為叫做 " 非愛行為 "。什麼意思呢?就是以愛的名義對最親近的人進行非愛性掠奪。

這種行為往往發生在夫妻之間、戀人之間、母子之間、父女之間,也就是世界上最親近的人之間。

夫妻之間、戀人之間經常會出現這樣的場面:一個對另一個說,你看看,我就為瞭愛你,放棄瞭什麼什麼,我就為瞭這個傢,才怎麼怎麼樣,所以你必須對我如何如何。

不少母親也經常會對孩子說:" 你看看,自從生瞭你以後,我工作也落後瞭,人也變老變醜瞭,我一切都犧牲瞭,都是為瞭你,你為什麼不好好念書呢?"

所有這些,都可以稱為非愛行為,因為,它是一種以愛的名義所進行的強制性的控制,讓他人按照自己的意願去做。

我曾經看到過一本寫如何為人父母的書,作者是一個英國的心理學女博士。她在書的開頭寫瞭一段非常好的話:

" 這個世界上所有的愛都以聚合為最終目的,隻有一種愛以分離為目的,那就是父母對孩子的愛。父母真正成功的愛,就是讓孩子盡早作為一個獨立的個體從其生命中分離出去。這種分離越早,父母就越成功。"

從這個意義上來講,距離和獨立是一種對人格的尊重,這種尊重即使在最親近的人中間,也應該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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