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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小學妹給我發瞭很多微信,聊她的近況。後來經她同意,我將部分的內容寫成此文瞭。
她說:" 我最近過得不好不壞。而且談戀愛瞭,同居瞭一段時間,隻是感覺他不愛我。可是,為什麼一開始又覺得我們兩人是很愛的呢?"
我說:一開始荷爾蒙驅動、新鮮感爆棚,情人眼裡出西施,肯定感覺很愛啊,要不然也不至於那麼快就同居。
同居瞭,感覺不愛,很可能就是真的不愛。因為同居跟結婚唯一的不同就是少瞭一個結婚證和不需要見父母的區別,其他的都一樣。
她說:" 判斷愛不愛的比較靠譜的標準是什麼?"
我說:一看你的感覺;二看性生活的表現。比如,你感覺不愛,那往往就是不愛;比如性生活期間不顧你的感受,那就是不夠愛。那你們性生活感覺如何?
她說:" 他從一開始就隻顧自己,沒顧及過我的感受;隻是一開始,我確實很喜歡他的,所以沒跟他計較那麼多,還幫他找借口,以為性生活期間,他受欲望的控制而不顧及我的感受是正常的。有一次,我累得要死,都說瞭實在不行必須好好休息瞭,但他還是不放過我,強行做瞭一次,搞得我整晚都沒睡好,第二天精神超級差。"
我說:床品見人品。他確實不夠愛你甚至不怎麼愛你噢,其他的都是借口。
男人的欲望雖然來得快,但並不至於完全控制不瞭自己,除非他真的很自私、很自私。
你看《歡樂頌 2》裡的小包總,多尊重安迪啊,也不會趁機占便宜的嘛,更不會強迫女方做愛的嘛。
也許你又會說,那是電視劇,不是現實生活,現實生活裡有幾個人可以不吃到口的 " 肉 " 的?
其實不是這樣的,但凡沒那麼自私的人,都能做到 " 不吃到口的肉 " 的,這不算什麼難事啊,這是人品問題——不該要的不要,僅此而已。
你都說累到不行瞭,如果他很愛你,心疼還來不及呢,哪裡還會強迫你進行性生活?!
所以,原因隻有一個:他為人太自私。
很多男人被分手無非就是如此,很常見的。
她說:" 我感覺自己虧大瞭,就算分手,我也是很受傷的。怎麼辦?"
我說:沒虧啊!經歷是一筆財富嘛,你懂得尋找原因,這個很棒啊!
你所謂的虧,無非就是站在女人的角度,覺得被強迫進行性生活瞭很虧。
其實,也不必如此嘛。如果沒發生這樣的事情,你很難深度認識一個人的,既然同居瞭,你就要有這樣的心理準備的。
再說瞭,你就當是:在遇到對的人之前,自己多睡瞭一個男人就好瞭;他睡你的時候,你也在睡他嘛,雙方都是同步的,不存在睡一覺就會導致某一方吃虧的說法。
但他沒床品、人品不夠好,這是肯定的,而你呢?
你不是吃虧,你隻是付出瞭一點代價看清瞭一個男人,而你付出的代價在你看來是被動的,所以,你覺得心理不平衡,感覺不平等而已。
本質上,確實是不平等的,我們平時都說,一段關系中,兩人必須平等,互相尊重,就是這個意思——讓你感覺不平等的男人,你不能要。
她說:" 你說得很對。那喜歡跟愛的區別是什麼?"
我說:喜歡就是放肆,愛是克制。
他是喜歡你的,至少一開始是喜歡你的,所以,你們才會在一起;而喜歡就是放肆啊,他在你面前就會放肆啊,像朋友一樣,不會管那麼多甚至不顧你的感受,所以,才會出現你現在的情況。
而愛是克制,真的愛你,自然會克制自己,不會隨便動你,也不會隨便動別的異性。
床品見人品,能控制好自己下半身的男人,才是值得信賴的,才有能力對自己愛的人負起該有的責任,要不然就是紙上談兵。
真愛你的男人,肯定會給你走心的性生活;不那麼愛你的男人,性生活肯定不會太顧及你的感受。
所以,跟不同的人一起生活,就是天地之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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