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來聊聊中國綜藝和韓綜之間關於 " 抄襲 " 的那些事兒。
有消息說,韓國國會不久前通過瞭一項內容產業振興法修改案和音樂產業振興法修改案。根據修改案,今後如果發生韓國原創內容和音樂的知識產權在國外遭到侵犯的事例,韓國文化體育觀光部部長可以向外交部等中央行政機關申請協助。
報道裡還提到:一名業界人士表示,近幾年《尹餐廳》、《孝利的民宿》、《show me the money》等韓國人氣節目接連被外國抄襲,但因為沒有相關法規導致版權方面對侵權行為毫無辦法,此次修正案的通過有望保證韓國原創內容不再被外國隨意抄襲。額,特別提到瞭中國 ~
消息出來的時候,很多網友都覺得這是在針對國內綜藝抄襲韓綜的 ↓
得承認,咱們的綜藝真的是有好多抄襲的,比如最近被大傢討論很多的《偶像練習生》,有人專門做瞭兩個節目的流程、舞臺設計的對比,可以說相似度 99.99% 瞭 ~
前幾天 Mnet 還出瞭個聲明,表示從未參與《偶像練習生》的制作,也沒有以任何形式與它合作,這是赤裸裸的打臉吧 ↓
另外還有《中國有嘻哈》、《親愛的客棧》、《中餐廳》這些也都基本蓋章認定是抄襲的瞭
有人做瞭個統計,發現這種沒買版權又迷之相似簡單來說就是抄襲的綜藝大概有 10 來個 ↓
但橘子君也看瞭個有版權節目的統計,發現好多我們以為是抄襲的綜藝其實是買瞭版權的,而且買瞭版權的其實遠比沒有沒版權的多得多 ~
放圖太長瞭,直接上表格吧 ↓
所以,是,咱們的好些節目是沒原創,但也是花瞭錢引進的啊,那為什麼提起中國綜藝和韓綜,大傢第一反應都是中國抄襲呢?
想瞭想,橘子君覺得大概是因為以前大傢對版權的認識還比較模糊,發現兩邊的節目有相似的地方也不會追究背後的版權問題,但這些年對 " 抄襲 " 的討論聲越來越大,國內新出的一些綜藝又實在和國外的那些太像,大傢不知道是購買瞭版權的,就自然而然的覺得是 " 抄襲 " 瞭吧 ...
當然,除瞭有表示覺得丟臉的網友,也有網友表示韓國也抄襲別人的節目 ↓
比如很火的《Runnig Man》,很早以前就有人說它是抄襲日本一個叫《VS 嵐》的綜藝
去年 10 月份的時候,JTBC 出瞭個綜藝《叫我的名字 - 同名會》,當時也有很多人說這個創意最早在湖南衛視 07 年推出的《同名效應》就出現過,而且 11 年汪涵主持《非常靠譜》和 16 年《天天向上》的 " 禮尚往來 " 也延用過這個模式。
好吧,說回國內的綜藝,這幾年因為對 " 流量 "" 收視率 " 的追逐," 搬運 " 現象的確有些猖狂,但其實咱們真不缺乏原創能力和有待發掘的深厚文化底蘊,比如《朗讀者》、《見字如面》、《國傢寶藏》、《聲臨其境》這些節目,都是不錯的嘗試啊。隻是國內綜藝現在還在成長期,多多少少還有些問題要解決,才能更良性的發展。
所以橘子君覺得咱們是還有很多要反省改正的地方,不過也正在努力,so,也不用太喪啦!
最後一句
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