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記者照片
7 月 28 日 23 時,一則徐崢毆打風行工作室女記者(攝影師)的消息曝出。29 日一早,該消息迅速登上微博熱搜,鬧得沸沸揚揚。29 日 15 點多,風行工作室發表正式聲明回應此事,稱徐崢連續三腳直踹到女攝影師眼睛和太陽穴上,而非徐崢所說的 " 發生肢體沖突 "。
以下為風行工作室聲明全文:
7 月 28 日晚風行工作室攝影師跟拍徐崢與朋友約會,在大望路某商業大廈徐崢下車,我工作室黃姓女攝影師隨即下車查看情況,遭遇徐崢堵截,徐崢連續三腳直踹到女攝影師眼睛和太陽穴上,導致女攝影師眼部受創流血,出現數厘米長的傷口,面部軟組織挫傷,事實根本不是徐崢微博上所說的 " 下車與他們理論 "," 發生肢體沖突 "。
徐崢把女攝影師踹倒在地後,搶瞭女攝影師的攝影器材就跑,而女攝影師下車時並未進行拍攝。徐崢搶瞭攝影器材後上車逃逸,受傷女攝影師同事第一時間報警,大約二十分鐘後,徐崢和我工作室的汽車一起來到建國門外派出所進行處理。在警方的調解下,目前這起暴力事件毆打已得到初步解決。
我工作室跟拍徐崢拍攝的女攝影師今年大學剛剛畢業,平時喜歡攝影,對娛樂報道很感興趣,當天她是第一次見到徐崢的 " 真身 ",當天徐崢出現之處皆為公眾場所,該女攝影師拍攝也是遠距離拍攝,對徐崢本人既無惡意,也無任何冒犯。
徐崢在寫字樓僻靜處對我攝影師實施暴力毆打,屬於故意傷害,觸犯法律的行為,對此我工作室予以強烈譴責,不論是誰,使用暴力傷人不僅錯上加錯,而且觸犯國傢法律,害人害己,徐崢作為公眾人物當明白其中的道理,知曉自己肩負的社會責任,然而他卻知法犯法,以暴力泄私憤,喪失瞭作為一個公眾人物應有的表率和引導作用。
28 日晚發生的事件我方當事人配合警方如實進行瞭筆錄和備案,拒絕瞭徐崢想用金錢息事寧人的提議。因為徐崢一再認錯道歉,態度相對誠懇,我方女攝影師同意和解。然而達成和解後,徐崢不僅未履行陪同受傷女攝影師前去醫院看病的承諾,而且在微博上故意歪曲事實,不思己錯,推卸責任,令人非常失望。我們希望徐崢先生能夠反思錯誤,尊重事實,遠離暴力,做一個真正的好演員,好丈夫,好父親。
我工作室受傷攝影師保留向徐崢追訴法律的權利!
風行工作室
2017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