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強化重點時期黃金時段電視劇播出管理調控,提前審查、重播重審,原則上不得編排娛樂性較強、題材內容較敏感的電視劇。
國傢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日前發佈《關於把電視上星綜合頻道辦成講導向、有文化的傳播平臺的通知》,提出 " 電視上星綜合頻道要堅持新聞綜合頻道的定位,堅持新聞立臺的方針;地方上星綜合頻道的節目要堅持高標準,要以中央電視臺的節目為標桿,堅守底線,把好導向,努力攀登正能量高峰 " 等幾項要求。
《通知》要求,進一步強化電視上星綜合頻道公益屬性和文化屬性。堅決反對唯收視率,堅決抵制收視率造假;總局鼓勵電視上星綜合頻道在黃金時段增加公益、文化、科技、經濟類節目的播出數量和頻次。
《通知》要求,繼續加強綜藝娛樂、真人秀節目管理調控。要堅決抵制追星炒星,影視明星參與綜藝娛樂、真人秀等節目要嚴格控制播出量和播出時間,總局鼓勵制作播出星素結合的綜藝娛樂和真人秀節目;總局倡導鼓勵制作播出具有中華文化特色的自主原創節目,原則上黃金時段不再播出引進境外模式的節目。
《通知》要求,強化重點時期黃金時段電視劇播出管理調控,提前審查、重播重審,原則上不得編排娛樂性較強、題材內容較敏感的電視劇。
《通知》要求,不得違規設置 " 嘉賓主持 ",邀請演藝明星做嘉賓,必須把道德品行、藝術成就作為首要標準。要積極邀請優秀的文化學者、德藝雙馨的藝術傢等在某一領域有深厚造詣的人士做嘉賓,充分發揮節目的教育引導作用;努力提高普通群眾在節目中的比重,讓基層群眾成為節目的嘉賓、主持、主角,註意不能把群眾作為明星陪襯或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