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易娛樂 7 月 29 日報道 28 日晚,有媒體爆料某工作室的女記者在拍攝過程中被演員徐崢毆打面部致傷, 雙方隨即前往派出所做筆錄。29 日 5 時左右,徐崢從派出所離開時被拍,坐在警車上沉默不語,表情凝重。徐崢今日中午發文回應昨晚毆打女記者事件,表示 " 我當時非常清醒,但也非常氣憤 ",還直言 " 雖然我是公眾人物,但我和朋友吃飯時,並非是在一個面對公眾的環境。遭遇不明來由的刻意跟蹤和偷拍,這已經嚴重侵犯瞭我的私人空間,這讓我心生恐懼,因為我並不能確認對方的身份到底是否真正的記者。"
微博原文:
昨天晚上給朋友過生日,吃完飯準備去唱歌,但在飯店門口發現有人躲在一輛白色福特車內偷拍。
起初並沒有在意,因為被跟蹤、被騷擾、被偷拍這已經是傢常便飯。
可是後來那輛汽車一直在跟蹤,我讓司機甩掉他們,但對方一直窮追不舍,嚴重影響瞭正常的行駛,我意識到這樣的跟蹤會對我和朋友的生命和交通安全造成影響,非常擔憂而且氣憤。
這種追逐和迴回在路上竟然持續瞭一個多小時。在目的地附近,我認為對方應該完全可以認識到我們發現瞭他們的跟拍。可是對方並未放棄,而是改成瞭直接拍攝。我當時非常清醒,但也非常氣憤,下車與他們理論過程中我一時沖動想要爭奪對方手中的 DV,在爭搶中發生瞭肢體沖突,對方的眼鏡和 DV 被打到瞭地上。
事情發生之後,我馬上主動打電話報警,第一時間來到瞭派出所,向民警說明情況。經過調解、溝通,與當事人已經達成和解,也做瞭筆錄,雙方簽字之後離開。
在派出所,當事人雖然也有情緒,但顯示瞭願意溝通的意願。我向這位當事人道瞭歉,畢竟讓對方受瞭傷,我也願意賠償全額醫藥費。對方表示不會有碰瓷性質的要求,就是希望我親自陪去醫院。但因為我第二天要繼續拍戲,為瞭不影響工作,也因為我瞭解對方工作的特性,不想把事情進一步擴大化,所以委托工作人員代我去瞭醫院,作瞭檢查並賠償瞭全部醫藥費,並且我也會向對方當事人後續情況保持全部的關註。
這就是整個事情的經過。在過程當中,我承認在某些瞬間確實有激動的情緒,我想這應該是源於我長期以來對類似事件的厭惡感,而並非針對某一個人。但是在此我對自己的莽撞再次表示道歉。
感謝大傢的關心,希望大傢能理解,雖然我是公眾人物,但我和朋友吃飯時,並非是在一個面對公眾的環境。遭遇不明來由的刻意跟蹤和偷拍,這已經嚴重侵犯瞭我的私人空間,這讓我心生恐懼,因為我並不能確認對方的身份到底是否真正的記者。所以我也不知道在後續的事態中對方到底要幹什麼?
再次感謝大傢的關心,也懇求其他媒體可以依據事實進行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