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炮轟狗仔侵犯隱私,但他們有理嗎?

08-04

最近明星們對狗仔的不滿似乎呈現瞭集中式爆發。

昨天晚上,林更新發微博表示瞭對狗仔的厭惡,還喊話狗仔要多關心傢人朋友少關註他▼

前些天,徐崢因為不滿狗仔跟車偷拍,動手打瞭狗仔▼

三個月前,陳羽凡因為對狗仔不勝其煩地跟蹤偷拍,於是砸瞭狗仔的車▼

其實還有很多例子,都表明大多數明星對狗仔是厭惡的,畢竟狗仔常常讓明星覺得自己的隱私權被侵犯瞭。

那麼,是不是代表著沒人樂於讓狗仔偷拍,甚至主動分享隱私信息呢?自然不是。

比如自曝跟吳亦凡的聊天記錄之後,小 G 娜忙得不可開交,要接受訪問、錄節目、拍寫真、甚至拍電影▼

年代久遠一點的有張馨予,用吳卓羲的微博發瞭自己的自拍,從此知名度大增▼

再久遠一點的有潘霜霜,在跟林峰結束戀情之後," 不小心 " 將曾經的親密照泄露瞭,同樣 " 一戰成名 ",但後來沒有張馨予的野心和手段,於是沒有下文瞭▼

還有第二種情況,當明星的個人信息被販賣並公佈時,明星也會覺得隱私權被侵犯。

楊冪最近發微博炮轟瞭販賣藝人信息的人,正因為個人信息泄露,所以楊冪半夜在高鐵上睡覺的時候,竟然有粉絲走過去給她蓋被子,嚇到她瞭▼

明星個人信息,包括護照、出行信息等被販賣公佈,就相當於我們普通人的身份證、電話信息被賣來賣去,這種理應受到法律制裁。而現實中也如此,前幾天一個靠非法獲取、販賣公民個人信息的團夥被抓瞭▼

所以在販賣公佈個人信息這一點上,八先生是很同意楊冪的。但另一方面,如果有一天明星下飛機之後,發現沒粉絲來接機、沒任何媒體拍照,那麼他們會開心嗎?

楊紫就曾經抱怨過沒粉絲來接機,還開玩笑說自己不夠火▼

還說自己白塗瞭口紅,言語之間透露著一絲失落▼

個人信息被販賣、公佈對明星來說屬於侵權,但事實證明有些明星並沒有那麼介意,就像楊紫,她反而希望有粉絲去接機。如果沒人賣航班信息,粉絲買不瞭,怎麼去接機?

其實不管是被偷拍還是信息被公佈,說到底就是明星紅與不紅的問題。越紅就越沒隱私,不紅根本沒人關心。

所以每當明星抱怨自己沒隱私的時候,總有路人覺得他們矯情,因為他們又想拿高額報酬又想要隱私,這根本不可能▼

但粉絲就站在偶像這邊看問題,希望大傢離偶像的作品近一點,離生活遠一點▼

老實說," 離作品近一點,離生活遠一點 " 隻能是美好願望。縱觀如今娛樂圈的一線明星,有幾個能拿得出代表作?再說瞭,有瞭作品之後,公眾自然會對藝人本身產生興趣,怎麼能做到隻關註作品而不關註藝人的周邊信息?

其實明星也知道不可能。徐崢在打狗仔之後發的微博也體現瞭這一點,他說被跟蹤、被騷擾、被偷拍已經是傢常便飯▼

明星成名的代價是犧牲部分隱私權,這一點誰都懂。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公民被非法跟蹤、被私拍私生活鏡頭、被公佈不願向社會公開的個人情況,都屬於隱私權被侵犯。雖說明星也是公民,也享有隱私權,但因為明星職業的特殊性,註定他們無法與普通公民享有同等的隱私權▼

就好比明星出現在機場時被狗仔偷拍瞭,意味著明星的隱私權被侵犯瞭,明星應該把狗仔告上法庭。然而現實情況是,明星恨不得把傢搬到機場,拍完照修完圖再主動發給媒體,或者跟媒體合作讓他們主動跟拍。

當然,這不代表明星沒有隱私。

" 私生飯 "(瘋狂粉絲)沖進明星傢洗澡、跑到明星的高鐵位置給明星蓋被子,這些行為都嚴重超越瞭粉絲跟明星的界限▼

同樣,狗仔用長槍短炮記錄明星在私人空間的動態,也超越瞭媒體跟明星的界限▼

說到底,無論是明星、粉絲還是媒體都要有個度,明星都不能靠出賣隱私來博眼球,粉絲不能對偶像做過激的事情,媒體不能把鏡頭伸到明星的傢裡、甚至威脅到明星人身安全。隻有三者維持平衡,明星才能談隱私權。不然,隻能做著 " 既想賺大錢又想要隱私 " 的白日夢瞭。

【八卦先生】系頭條號簽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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